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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交易避坑指南
1、产权划分70年还是40年用地,是否有抵押、查封等情况?产权是否清晰透明?一定要在中介的陪同下去房产交易中心做一一个*查房证明。
2、了解拿证时间或者拿契税发票时间,涉及到需要缴纳多少税费的问题,满二不*增值税5.3%,个人所得税1%,满二*1%个人所得税,满五不*1%个人所得税,90平以下1% 契税,90平以上1 .5%契税,144以 上3%契税
股票8月17日讯 今日中华企业开盘报9.69元,截止收盘,该股涨9.72%报10.72元,当日振幅为11.36%,换手5.82%,成交金额为11.02亿元。5日内涨幅为16.85%。
8月17日该股净流入金额1.93亿元,主力净流入1.83亿元,中单净流入1263.17万元,散户净流出276.46万元。
最近一个月内,中华企业共计登上龙虎榜0次,表明中华企业股性不活跃。
公司主要从事 商品房设计、建造、买卖、租赁及调剂业务,各类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房屋装修及维修业务,建筑材料。
截止2015年3月31日,中华企业营业收入4.59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46亿元,较去年同比减少163.4553%,基本每股收益0.101元。
中华企业隶属于房地产业,近三个月内,该股的关注度高于行业内的其他92家公司,排名第42。近三个月,共有1家机构发布了13篇关于该股的研究报告,该股综合评级为买入,维持前期评级。
风险提示:个股诊断结果通过运算模型加工客观数据而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6月1日上午,成都龙湖临时开启一场楼盘促销直播,直播推广标题的前四个字很应景——天降房票。
“一夜之间,一大批之前被限购的人,多了一张房票。”
就在5月31日晚,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这是半个月内,成都再出楼市新政。
本轮新政涉及多个方面的调整,包括:
①限购:两年社保调整为一年,或者落户就有资格。
②限套:二孩家庭最多可以买三套。
③限售:二手房房产证满两年,或者新房合同备案满三年取得房产证都可以出售。
④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⑤增值税:满两年*,取消增值税。
⑥公积金贷款: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
⑦金融: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
这一次,官方发布的政策解读还将政策调整后和原有政策的区别用一张图的形式直白展示,罗列下来多达8处有调整。
只有4条极简措施的“516新政”并没有在市场中掀起涟漪,但“531新政”似乎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有房企紧急取消优惠二手房挂牌量激增
房企动作迅速,新政出台当晚,兴城人居迅速发布消息宣布,为响应利民新政,即将推出四大钜惠。随后,华润置地,首钢地产等房企也发布了类似信息。
而另据一张截图信息显示,位于武侯区的某项目在新政出台后“紧急通知”取消除顶跃优惠外的其余所有优惠。
据了解,该项目目前共推出了366套房源,最近一批次清水均价23299元/㎡。透明房产网显示,这个一批次房源在去年11月入市的项目还有161套房源显示未售。
而在置业顾问的朋友圈信息中,最多的也是客户“连夜下定”的火热景象。天府新区某项目策划称,“新政刚出,已连卖8套。”
二手房市场也快速反应。一位二手房中介告诉乐居新媒体。“新政出台后的4个小时内,新增挂牌量在4500套以上。”
看几个具体案例,龙泉驿大面板块的世茂城,新政21点45分发布,该小区在新政出台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新挂牌了16套房源。
天府新区的中海锦江城项目,此前在贝壳上并无房源在售,6月1日新上了47套房源,截至发稿之时,该楼盘房源挂牌量还在增加。
房票“倍增”购买力*释放
不到半个月的两次新政,为何前者并没有引发市场太大反应,后者却如同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
市场共识是,相比5月16日发布的只有四条主体措施的“极简新政”,5月31日的新政不仅措施多了一倍,触及到的方面也更全、更深。
“自2016年以来成都楼市调控不断加码的‘限购、限售、限贷’的核心调控政策,在这一次的新政中都得到了松绑,这是6年来不断收紧的调控*出现实质性放松。”业内人士向乐居新媒体分析。
特别是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已经出台了一轮政策放松试水后,成都再出台优化政策,在政策力度和政策准度方面有参考,“开卷答题总是能给出高分答案。”
比如,在5月11日长沙明确“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这条政策广受关注之后,成都“531新政”也出台了类似措施——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而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这轮调控的一个能够引起市场强烈反应的重要原因,以及其核心指向在于——*释放购买力,让有购买力但没有购买资格的群体入场。
“这是一波吸纳新购买力,激活旧购买力的操作。”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实就是把新兴购买力从全国引进来,再把老购买力*释放,一夜之间,一大批之前被限购的人,都多了一张房票。”
新政出台后,在成都“上午落户,下午就能买房”,而在之前,不是成都户籍,没有成都社保要在成都买房至少要等一年。“很明显,这一条政策指向的是全国的购买力,他们可能来自北上广深,也可能来自整个大西部。”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成都新引进落户青年人才超过16万人,按照原有的政策,这些人需要缴纳一年社保,或者等到2023年才有购房资格,而“531新政”后,这16万人即刻拥有了房票。
“落户就能买房是对全国购买力的广撒网,而多孩和将自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者可再购房的规定就是对有效购买力的*释放了。”上述业内人士告知乐居新媒体。
“有能力供养多孩的家庭,以及手里已经有房产那波人,应该是市场中购买力最丰沛的群体,据我了解,其中很大一部分人都是被限购了的,这次新政,让这群人有了重新入场的机会。”
“极限操作”家庭可拥有4套房
乐居新媒体注意到,新政出台后已经有中介根据政策分析了一套“极限操作”: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家庭限购套数由2套增加为3套,将一套房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再新增购买一套资格,以前一个家庭最多可以持有2套房产,新政后可以持有4套。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531新政”对限售、增值税、公积金贷款、金融政策的组合拳式的调整,其实很直白在传递“现在买房容易多了,以后出手也容易”的信号,政策端已经颇具诚意。
乐居新媒体在与多方交流后也发现,多数人看来,“531新政”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政策,无房家庭认定依旧严格,刚需购房顺位不受影响,改善购房房票增加,有了再次出手的机会,真正契合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调控主题。
可以说,在政策端成都的调控已经做到了不输全国其他一二线城市的放松尺度,东风已经具备,接下来就看市场会往哪个方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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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公布了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发关注。
那么,以套内面积计价到底会给购房者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按套内面积计价是否等同于取消公摊呢?会对我国的房价产生重要影响吗?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住建部此次出台的项目规范?按套内面积计价政策该如何落地生根?
带着这些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法制日报》
对话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北京市住建委立法专家组成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孟宪生
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 李贵修
法制网
计价模式不受约束
购房成本几无影响
孟宪生: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商品房销售应该明码标价,实行每套房都有明确具体的价格标识制度,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按套内面积计价也只是转换了一种计价方式。而原先的公摊面积,也是开发商支出的成本,已经客观存在,在房屋交易时,如果按套内面积计价,这些公摊面积成本也会摊入套内面积计价中,成为房价的一部分。因此按套内面积计价不会影响房屋价格。
李贵修:住建部的住房项目规范从法律效力上看,只是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住宅项目建设、适用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由此可见,这一规范难以约束开发商,也不会对商品房销售计价模式产生强制性约束力。
刘俊海:实施按套内面积计价后,房屋单价将会相应提升。在这个过程中,如何避免开发商隐性抬价,值得政府相关部门关注。
公摊系数缺标准
房屋定价有猫腻
王锡锌:如果以套内面积计价模式正式实行,它将更有利于监管部门对房价的监督管理,让房屋定价变得更加透明公平。目前房屋买卖通常都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其中不可回避的就是公摊面积的价格监管问题。而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因为除了开发商,购房者很难拿到有详细公摊情况的测绘数据,这导致公摊面积存在很多猫腻,比如重复公摊、重复收钱等。
刘俊海:目前的建筑面积计价中公摊面积价格可谓是一笔糊涂账。如今,土地的容积率越来越高,建筑规划越来越严格,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房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的房价上涨幅度。这样从表面上可以获得房价平稳的效果。
公摊面积计价是开发商、物业公司乐见的结果,因为物业收费、供暖收费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的。公摊越多,费用越多。
孟宪生:实际中,公摊面积计入房价的规则非常混乱,购房者根本弄不明白。同一栋楼两梯两户的公摊,要比一梯两户的大;点式楼和板式楼的公摊也是不一样的;房子大,公摊就多点;房子小,公摊就会少点;只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的住户,其公摊面积也是不一样的。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当然公摊也不是越小越好,太小的公摊意味着社区的舒适性降低。
电梯楼道需要维护
共有产权对价支付
刘俊海:将含公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计价规则,改为统一按套内面积进行交易,也算是一种务实的纠偏。最关键的一点是让房屋交易变得更透明,让购房者不必再在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多个指标上与开发商“斗智斗勇”。
李贵修:政府部门要对公摊面积乱象高度重视,出台法规规章对公摊面积的范围、测算方法、公示办法、惩治对策等进行详细约定。政府监督还要加强对公摊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治力度。为了能让监管落实到位,还可以强化社会监督,要求开发商对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进行公开,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大力推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单价模式,避免因“公摊率计算”而产生房价欺诈行为。同时要求每个楼盘都设置多种计价模式,使买房人有交易选择权。
王锡锌:住建部上述规范也要注重如何落地生根。新规实施后对房屋交易和后续其他环节可能产生的连带影响,也该有配套的实施细则。比如,按套内面积算,对于业主缴纳物业费、取暖费,乃至日后可能征收的房产税等,都可能带来长远性利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费用就可以免除。这部分费用到底该如何由业主分担,是折合到套内面积统一征收,还是另设标准仍需妥善处理。
李贵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规定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共有建筑的产权人为业主而不是开发商。根据民法公平原则,业主既然得到了共有建筑部分的产权,就必然要支付相应对价,即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公摊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的价值也应在单价中体现。
刘俊海:住建部拟出台的这个规范意见,是没有溯及力的,就是说以前已经交易完的房地产按照当时的计价模式就行了,不会有差价补偿等。现在需要注意的是正在进行的房地产交易行为。
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凡是没有正式签约的,包括内部认筹的、签订了内部认购协议的,都不能看成是“完成交易行为”,都可以适用按套内面积计价模式。前提条件是住建部的上述规范意见正式生效,房产交易行为在正式网签之前。只要是还没有签订正式的网签合同,都应当按套内面积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影响*的是期房销售,对于现房和二手房,购房者更容易计价。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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