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以下;(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1、在月薪五万的情况下,合理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方法之一是停止发放工资中的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改为通过发票报销的形式,这些报销费用可以作为单位的支出,从而减少个人的应税收入。另一种方法是调整工资发放方式,将平时工资降低,差额部分与年终奖合并发放。
2、月薪5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50000-3500-保险费=46500元(这46500元你需要缴税)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2755元。那么46500×30%-2755=11195元。
3、工资、薪金所得;………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月薪50000,有三张工资卡,说明应有三个单位发工资,根据个税法第八条规定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属于同项应合并计算纳税,税率为30%或30%以上。但是如果能与付款方协商,做为支付劳务费用,则按劳务费用计算个税,是可以按次计算的。
2、假如你们平常工资是浮动的话,要想少交个人所得税,需要你们单位选择在月工资最少的当月发放奖金,可以增加扣除数,个人所得税也会减少。假如选择在工资1000的当月发奖金,可以扣除的数额为2500,结果就不一样了:年终奖金适用税率=(20000-2500)/12=1458,适用3%税率。
3、第二种方法是固定在一个单位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并告知另外一个单位不用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扣缴义务人(不用减除费用的单位)在为其申报个税时,可以从员工“任职受雇从业信息”中“是否扣除减除费用”栏次选择“否”。
4、*方案,全年个税合计*9793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万-12A=纳税收入,这个收入/24=每月的纳税收入。月纳税收入*12做年终奖。月纳税收入+A 做月工资。这样纳税税率在同一级次,个税最少。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果年薪总额为30万,通过测算几个临界点,可以看出*方案是发放一次奖金54000元,每月发放20500元,*应交个税44235元。如果年薪总额为100万元,测算得出,*方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42万,每月工资483333,全年交个税232335元。
你可以咨询当地地税局,拨打12366-2。还有一个是奖金的计算方法:全年一次性奖金,每人每年只适用一次计算方法。大概算法:拿奖金总数/12个月,得出余数,然后余数直接当做应纳税所得额,查税率表计算个税。
若工资单上扣除社保费用前的应发工资是4000元(不考虑个税,而且是单位申报社保局的工资),那粗算的话,你个人扣11% 到手现金是4000-4000*11%=3560元。单位为你实际支付还有社保费用,并没有在工资单上反映。
1、使用速算扣除数计算个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37600 × 10% - 2520 = 1240元。如果不使用速算扣除数,则需要将应纳税所得额分配到不同税率区间进行计算,过程更加复杂。
2、假设某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37600元,根据税率表可知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20元。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37600 × 10% - 2520 = 1240元。
3、然后计算需要缴纳的个税。例如,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37600元,根据税率表可知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20元,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就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即37600*10%-2520=1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