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财产子女分配方式如下:确认老人有无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如果有,则优先按照遗嘱协议办理财产分配;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一般是平均分配,或者继承人之间商量分配比例,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若无第一顺位的,则由第二顺位确定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财产分配按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具体如下_老人如果还在世老人的财产子女是不能直接进行分配的。老人去世后财产分配首先要按老人遗嘱来分配,不管公平与否,如果没立遗嘱,按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主观:老人是否可以继承儿子的遗产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儿子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父母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儿子没有遗嘱,那父母就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儿子的遗产。
房产系老人的个人财产,其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扰,老人将房产只给一个儿子合法。如果老人在生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儿子,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老人,而是已经被转移到儿子名下,其他子女此时与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关系。
1、这房子,即使只有你父亲一人的名字,也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母亲去世后,房子的一半先分出归你父亲,另一半做为你母亲的遗产,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处理,由你父亲、你们4个子女、你外公外婆(如果你母亲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2、按照*颁布的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这个父亲是没有权利把她去世妻子的房子赠送给他四个孩子当中的一个人,因为她去世妻子的房子中只有一半是属于她老公和她四个孩子的,这个财产需要他们四个人一起平均分配。兄弟姐妹四个,父亲只有权将已故老伴儿共有房产的一半赠与其中的一个儿子 。没有权将全部赠予。
3、女儿不同意就做不了过户。因为儿子和女儿都是法定继承人,老人若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这个房子女儿有1/4房产的继承权,所以必须女儿同意,她必须签署放弃继承书并且到公证处公证后,才能过户。
4、按照继承法和物权法,该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你母亲若未立下遗嘱,则按照继承法你父亲是第一继承人,该房产本来就是你父母共有,你母亲去世后,她那一半归你父亲继承。你父亲把房子过户给你,等于对你个人的赠与,这个他完全有权利进行这种处置。因此你兄弟不能分这套房产。
继承人认为遗产份额分配不均,因遗产的范围、份额等方面产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我国《民法典》规定:(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然而,如果父母在遗产分配上表现出不公,作为子女,应当首先尝试与他们进行沟通。了解父母的考虑和动机,有时能够帮助你理解看似不公的决定背后的原因。沟通时保持冷静和尊重,尽量找到共同点,避免冲突升级。如果沟通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作为一个女儿,面对父母的偏心遗产给儿子,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尝试沟通:可以和父母沟通自己的想法,试着理解他们的想法,并表达自己的感受。或许可以通过沟通达成一些共识,或者至少能缓解自己的情绪。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父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
父母把房子给了儿子,女儿应当尊重老人的决定。父母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了儿子,那女儿应当尊重老人的决定。这个纯属家庭内部问题,父母有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消除的。不管有没有给你财产,和赡养义务是没有关系的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是爸妈的财产,而且父亲多次说过房子给她,现在何苦把自己变得这么被动? 思前想后,女儿打算提请诉讼,要继承父母的全部房产。 这一做法,让儿子有些出乎意料。按照他平时对姐姐的了解,姐姐是一个特别注重家庭的人,现在闹到上法庭的地步,完全不符合她的性格。
您好,请问你指的留给儿子的遗产,是父母通过遗嘱明确其遗产归儿子继承吗?如果是的,一般来说只要遗嘱合法有效,那么女儿并无权利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