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跟上面的类似,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产权归小明。而婚后还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小红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婚前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婚前买房的归属:夫妻一方婚前签署不动产买卖合同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不动产权益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视为不动产权益人的个人债权。
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婚前男方购房并由男方父母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若无明确赠与声明,房产仍视为男方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如果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但未明确指明赠与对象为夫妻双方,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主要看房产证的名字。婚后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证据了。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这房产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房产。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一般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之所以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原因在于女方对房屋还贷和房屋增值有贡献。因为男方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便婚后用男方个人收入还贷,也是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女方对房屋是有贡献的,所以可以分割。
房子分配给男方。根据《新婚姻法》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后,男方父亲给你们还贷,如果没有明示的说法的话,于卖房的钱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就平分。还要考虑婚前贷款的那部分,应当先还完那部分,剩余的部分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3)如仍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