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介(江海证券合一版)

2022-07-01 17:36:12 股票 yurongpawn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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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4月12日,宁波公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观附南路258号。

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投资方为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且为全资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阮立平,其同时是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也是公牛集团的创始人,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机械工程系,毕业任职于杭州的水电机械厂。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慈溪市政协常委、民建会员,慈溪市杰出企业家、先进工作者。

而公牛集团是我国插座领域的领头羊企业之一,创立于1995年,是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专注于民用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LED 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连接和用电延伸性产品。

据了解,目前公牛集团已推出新能源汽车用便携式安全充电枪,适配特斯拉、五菱宏光、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品牌,售价为2338元-2998元/个。

(校对/James)






江海证券合一版

讯(

由于业务存在违规问题,证监会拟暂停江海证券债券自营、资产管理、股票质押三大核心业务6个月。同时,对分管领导给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等监督管理措施。

三大核心业务被暂停

根据相关文书,经查,证监会发现江海证券存在三类问题,一是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

二是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

三是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

按照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江海证券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暂停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立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存续合约可以依规办理延期)。

除对江海证券的三大主要业务暂停6个月外,证监会还对江海证券相关人员出具《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和《公开谴责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同时,江海证券总裁董力臣也被监管采取了谈话措施。

今年前5个月业绩同比“腰斩”

公开信息显示,江海证券成立于2003年,系目前*一家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的证券公司。截至2019年底,江海证券共有20家分公司和57家营业部,主要集中于黑龙江省内,从规模上来看,属于中小型券商之一。

而据江海证券2019年年报显示,上年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5.58亿元,同比增长23.73%;净利润1.86亿元,扭转上年的亏损的境遇,较上年同期实现翻倍。

然而,今年来,江海证券的业绩表现大幅下滑。此前哈投股份公告披露,今年一季度江海证券实现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大幅下降73%。从江海证券1-5月的月报统计,江海证券营业收入合计为6.43亿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41.96%;净利润为2.01亿元,同比跌幅达58.08%。净资产也同比下降了0.99%,为100.40亿元。

仅5月未经审计的母公司数据,江海证券成为为数不多的营收、净利双双为负的券商之一。据悉,江海证券2020年5月营业收入为-1882.24万元,环比下滑107.15%;净利润为-7,319.24万元,环比下滑149.52%;期末净资产为100.40亿元。

而对于业绩的下滑,江海证券董秘在接受投资者关于“负营收”的提问中,列举了计算公式,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营业收入”为净收入,等于: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为负)+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汇兑收益(损失为负)+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为负)。

尽管从业绩构成来看,经纪业务、投行业务是是江海证券的主要业绩来源,但三大业务的暂停,也将对江海证券今年的业绩带来明显的影响。根据上年年报,报告期内,江海证券信用业务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同比降低了70.07%。主要原因是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减少带来利息收入减少。而由于本期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增长了 795.61%。同年,江海证券资管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17亿元,仅次于经纪业务、投行业务收入。

分类评级可能再受影响

而在业绩可能受到影响的同时,业内人士指出,主要业务被限也将对江海证券分类评级带来直接影响。

在上年的分类评级中,江海证券得到BBB级的评级,滑出2018年的A级队伍,而今年证监会新修订的评级新规可能将使江海证券“雪上加霜”。

在新规中,对于券商的盈利能力、风控能力更为重视,这也使得江海证券将错失多个加分项。

“上一年度净利润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位于行业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1分、0.5分”, 根据中证协公布的2019年券商经营数据,133家券商平均净利润为9.26亿元,也就是说,2019年净利润低于9.26亿元的将被排除出盈利能力指标的加分。而江海证券失去了此加分项。

在风控管理上,新规中对最近3个、4个评价期内主要风控指标持续达标的,分别加2分或3分。

此外,在资管业务方面,新规中增设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规模占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比例分位排名,对于资管业务规模比例位于行业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1分、0.5分。

除了错失加分项外,江海证券还将因为监管措施被多项扣分。

根据规则,公司被采取公开谴责,限制业务活动6个月(含)以内,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或者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年(含)以内或者公开谴责的,每次扣2.5分。

此外,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的,每次扣0.5分。




公牛集团介绍


2021H1收入58.20亿元(+41.6%),净利润14.21亿元(+76.9%)。电连接、墙壁开关、LED照明、数码配件分别增长32%、61%、62%、31%。墙开、照明的高速增长主要受益于工程渠道开拓的良好成果。2021上半年B端渠道同比增长346%;电商渠道同比增长46%。

据国信证券研报分析,公司2021上半年布局新能源电连接业务。消费者对电连接相关产品的核心诉求之一在于安全稳定,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其转换器“安全”的形象已深入人心。

一、公司业绩

2021H1收入58.20亿元(+41.6%),净利润14.21亿元(+76.9%)。按产品来看:电连接、墙壁开关、LED照明、数码配件分别增长32%、61%、62%、31%。墙开、照明的高速增长主要受益于工程渠道开拓的良好成果。按渠道来看:与房企、家装企业的合作极大拓展了B端渠道的出货量,2021上半年B端渠道同比增长346%;电商渠道同比增长46%。利润与费用率方面。整体毛利率37.5%(-0.1%),净利率24.4%(+4.8%)。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上半年原材料成本上涨,净利率提升则源自各项费用率的优化。销售、管理、财务、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0%(-1.4%)、6.8%(-1.9%)、-0.7%

二、开拓新能源电连接蓝海,深挖细分品类潜力

“安全”形象有望助力开拓新能源蓝海。公司作为国内民用电工领域的龙头,多年来以其高水平的制造工艺持续向社会输出优质平价产品,其产品范围由转换器逐步扩张到墙壁开关、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细分领域。近年来新能源车行业发展迅速,下游汽车出货量持续高增,其配套产品如充电枪/充电桩的需求亦随之增长,未来成长空间极广。公司于2021上半年积极布局新能源电连接业务。消费者对电连接相关产品的核心诉求之一在于安全,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其转换器“安全”的形象已深入人心,我们认为公司充电枪/桩等产品能够借助公司既有的“安全”的品牌形象和公司高水平的制造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充分享受这一蓝海市场的成长红利。

产品开发纵横并行:纵向推陈出新,横向拓展品类:转换器:产品研发创新主要集中在满足不同家居情景额用电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为美观、便捷的电连接体验。推出轨道插座,嵌入式插座等产品的迭代。

墙壁开关:整体战略为“基础优化、腰部升级、高端突破”,根据不同渠道客户差异化的需求构建不同的产品体系。2021上半年公司成功研发并上市“轻智能无线远程遥控开关”。在大面板产品领域,公司在主流价位主打装饰化产品,同时优化产品以提升电工安装体验,从而更好地打通工程渠道。LED照明:坚持“爱眼”定位,进一步完善装饰灯和场景化用光产品线的布局,上半年推出了8套系列新品。在光源与基础灯具领域,公司持续丰富品类,推出投光灯、天棚灯、应急消防灯等新品,快速布局差异化的高品质筒射灯、灯带产品,形成阶梯化矩阵式产品布局,满足不同消费人群的需求。其他产品:除上述产品外,公司孵化并推出了浴霸、断路器、智能家居等其他电工照明产品;并依托五金渠道优势,持续培育如电工胶带、线盘等产品,增强渠道和客户粘性。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依托自身产品研发迭代能力持续发掘市场差异化需求,并通过复用其深度、广度兼具的渠道不断占领细分市场,这一核心优势未来有望帮助公司拓展至民用电工的更多细分领域,实现业绩的持续成长。

三、工程渠道开拓进展良好,C端渠道优化提效

具备优势的五金渠道:加大超级售点的培育力度,提高单店效率及产出,并借助遍布全国的经销商进行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渠道的网点开发,入驻线上美团、京东到家等O2O平台,开拓贸易公司、办公用品店等大客户,不断增加产品销售渠道,优化市场结构。

装饰渠道:围绕消费者在家庭装修前装环节一站式的购买需求,大力推动装饰渠道的专卖化和综合化,导入公牛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断路器、生活电器(浴霸)、智能门锁等电工照明产品,截止2021年6月底,已成功开发1万余家,并专门成立了头部城市管理部门以精耕具备战略发展意义的城市。

电商渠道:主要是全渠道营销,借助各类数字化平台进行线上品牌传播和销售引流。

B端渠道:为B端客户打造对应的产品系列,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公司现已实现与20余家TOP战略房企的合作;积极开拓家装公司渠道,借助装企整装及全包业务转型的契机,先后与100多家全国头部装饰公司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在区域客户开拓方面,公司通过经销商已与6,000多个区域头部装饰公司达成合作,扩大公牛各品类在B端市场的影响力。2021年上半年B端渠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46%。

总结:公司在五金渠道的持续深耕有望进一步巩固其渠道优势,装饰、房企、家装渠道的开拓有望带动墙壁开关、照明等较新产品线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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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①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②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③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④本条第①、②、③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⑤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⑥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本条第②、③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月8日(T-6日)更新禁止配售名单;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提交报价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名单与禁止配售名单进行比对,若发现上述禁止配售对象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并予以剔除,且上述核查结果将于2020年1月15日(T-1日)在《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披露。

(2)根据《*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四条,网下投资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3)根据《*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报价。

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应在2020年1月8日(T-6日)12:00前按以上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9、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2020年1月8日(T-6日)12:00前完成备案。

10、已按照下列要求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询价资格认证材料: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须在2020年1月8日(T-6日)12:00前,通过国金证券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IPO信息披露进入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关联方信息表、网下申购承诺函、出资人信息表(如需)、私募产品备案函(如需)等及投资者信息表等询价资格申请材料。

系统递交方式进入国金证券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IPO信息披露,网页右上角可下载操作指南。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021-68826099、021-68826812、021-68826825、021-68826123、021-68826007、021-68826806、021-68826809,具体步骤

第一步:登录系统(新用户请进行注册后登录),进行投资者信息录入,并按照备注要求上传证明文件,点击“提交”。

第二步:点击“我的账户”,按照页面要求逐步真实完整地填写关联方信息及配售对象出资人信息,如不适用请填写“无”。

第三步:点击“发行动态”,选择“公牛集团”,点击“参与”,勾选拟参与本次 发行的配售对象(如未勾选提交配售对象,则该配售对象无法参加本次发行,点击“我的账户”—“配售对象”可查看系统已关联的配售对象信息,若缺少配售对象,需手工添加),分别点击“下载材料模板”和“导出PDF”下载承诺函和关联方信息表(系统根据投资者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投资者打印并签章后将相关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还应上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

第四步:点击“提交”,等待审核结果。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网下投资者须承诺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三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

11、所有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应自行审查视为认可并确认及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要求。投资者应保证所填报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对投资者身份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配合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投资者拒绝配合、提供材料不足或经核查不符合条件,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投资者若参与公牛集团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2、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资金合法合规,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管理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四、初步询价安排

1、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时间为2020年1月9日(T-5日)和2020年1月10日(T-4日),每日9:30至15:00。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并通过电子平台提交报价。

2、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股数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拟申购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国金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拟申购数量为4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4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抬高价格。

投资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6,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不超过60,000万股。

六、定价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1、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2、定价程序

(1)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截止后,经核查,不符合本公告“三、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者的报价将被剔除,视为无效;

(2)投资者初步确定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购编号为准),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剔除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剩余报价分布、拟募集资金总额、超额认购倍率,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承销风险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3、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公牛集团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选取不少于10家投资者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将在2020年1月15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T日)9:30-15:00。投资者应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

在网下申购阶段,《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网下投资者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同时不得超过2020年1月15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的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八、网上申购

1、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并采用按市值申购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1月14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

投资者证券账户市值的计算方法详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申购单位

本次发行每个证券账户的网上申购数量上限为18,000股(不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下限为1,000股,每1,000股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九、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1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0年1月17日(T+1日)在《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十、网下配售原则和方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完成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1、投资者分类

(1)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A类”);

(2)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B类”);

(3)除(1)和(2)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C类”)。

2、配售原则和方式

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中,首先安排不低于50%优先向A类投资者配售;安排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为10%)优先向B类投资者配售,如无法满足A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可适当降低B类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按照以下配售原则将回拨后(如有)本次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向投资者的所有申购进行配售:

(1)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50%时,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2)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50%时,A类投资者全额配售;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3、零股的处理原则

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剩余所有零股加总后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资者,则分配给C投资者中申购数量*的配售对象。当同类投资者申购数量相同时,剩余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购编号为准)。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十一、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

1、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0年1月20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于2020年1月20日(T+2日)8:30-16:00,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0年1月20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协会备案。

2、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1月20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二、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20年1月20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将中止发行。

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0年1月22日(T+4日)刊登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十三、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10、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十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

电话:021-33561091

联系人:刘圣松

传真:021-33561091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1-68826099

传真:021-6882680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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