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登记日卖出(320005)

2022-06-24 14:29:58 股票 yurongpawn

股权登记日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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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8、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三、其他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96.45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92,743.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604.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5,138.3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于2019年9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38.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900.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3,828.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877.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828.69万元,购买的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4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于2019年9月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于2020年12月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镇江新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材料公司)和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奈公司)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将提升公司碳纳米管和石墨烯的制备技术,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和性能,形成良性互促,但无法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实施地点变更

(1)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江苏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锦华路西侧、长顺路北侧变更为江苏镇江新材料产业园孩溪路以南、粮山路以西,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2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 鉴于常州石墨烯小镇作为研发办公集中区,研发配套措施更加健全,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的“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从江苏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迁至常州石墨烯小镇,即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3) 由于公司取得“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还需等待较长时间,为加快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从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地块,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 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调整

为结合公司现有项目地块区域优势条件,优化募投项目产品方案布局,公司将不同募投项目中相同或相似工艺的产品放在同一厂区进行集中生产,减少分散布置所需的公辅设施设备投入,方便区域化的集中管理及节约生产用地。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与8,000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450吨副产物氢项目”和“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中原定的生产项目进行生产区域的调整,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

具体变更情况

上述变更系对两个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从两个募投项目整体看,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上述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调整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56号)。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但公司于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实际上并未用于生产经营,而是全部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际用途与公司公告不符,信息披露不真实。上述事项已在报告期内改正完毕。本公司已就该事项出具整改报告,并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奈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奈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用途与公司公告不符的情形,该事项已于报告期内整改完毕。除上述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违规事项以外,天奈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新区青龙山路113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10、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9、13、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17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镇江市新区青龙山路 113 号办公楼 1 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17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新区青龙山路 113 号

邮政编码:212000

联系电话:0511-81989986

联系人:喻玲

(四) 特别提醒:为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合称“股东”)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疫情传染风险,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镇江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与会时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工作。公司将严格遵守镇江市有关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

测量与会股东的体温,并视情况查阅其行程码或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符

合届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可通过网络投

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

式见证股东大会。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nanotechnolog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9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郑涛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蔡永略先生

独立董事:于润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nanotechnolog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1-81989986

联系邮箱:stock@cnanotechnology.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由于2021年度审计尚未结束,仍按照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20万元(含税)。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奈转债”自2022年8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天奈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7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3,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48号文同意,公司8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奈转债”,债券代码“11800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天奈转债”自2022年8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奈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




320005

08月28日讯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诺安价值增长混合,代码320005)08月27日净值上涨1.75%,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1.1808元,累计净值为2.1258元。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134.68%,今年以来收益33.18%,近一月收益-1.17%,近一年收益12.65%,近三年收益-0.33%。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基金成立以来分红2次,累计分红金额32.29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王创练,自2019年01月22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28.31%。

最新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温氏股份(持仓比例8.67%)、正邦科技(持仓比例8.41%)、唐人神(持仓比例7.63%)、家家悦(持仓比例3.19%)、宁波银行(持仓比例3.01%)、国星光电(持仓比例3.00%)、立讯精密(持仓比例2.68%)、台海核电(持仓比例2.38%)、南京银行(持仓比例2.33%)、周大生(持仓比例2.3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本基金涨幅为27.96%,跑赢沪深300指数(27.07%),创业板指(20.87%)和中小板指(20.75%)。上半年,A股的各主要指数均迎来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尤其是农历新年后的2月中旬至4月中旬那两个月间,伴随着货币政策的边际放松与资本市场流动性的超预期充裕,A股出现了放量上涨的强劲走势。不过到了四月下旬受政策的边际收紧以及5月外部不确定因素再次升温等因素的影响,指数又迅速拐头向下,并在5、6月份连续区间震荡了整整两个月。从行业上看,以必选消费为首的核心资产相对收益颇为突出,其中食品饮料和家电表现最为突出;除此之外,在猪周期影响下的农林牧渔板块同样表现优秀。同时,个股层面的分化更加显著,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蓝筹白马抱团与强势题材龙头共同领涨的格局。回首上半年的行情,更像是悲观情绪快速修复后的消化过程。展望下半年,风格切换和“抱团”终止是颇受关注的话题。事实上,核心资产不仅仅局限于白酒、消费领域,接下来本基金将扩大视野范围,关注改革开放发展中制造业、金融行业中的优质资产,择优配置。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4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9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从外部环境来看,中美之间的大博弈有望阶段性和解,但全球范围内经济趋势下行压力不可避免;从内部环境来看,经济和盈利的探底需要继续验证,长期的底部或要在结构性改革见效后才能确认。从政策来看,经济下行压力可能倒逼政策放松,并互换改革的深入推进。“G20”会议后,中美贸易摩擦短期内的靴子落地,谈判窗口再次打开。中美双方暂停加征新关税及重启经贸磋商的共识缓和了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的态势,市场隐含的悲观情绪好转,预期将有所改善。货币政策的基本面约束有所降低,但在防金融风险的约束下,宏观流动性将继续保持宽松。具体来看,调结构和开放类政策的优先级或将提升。综合来看,在中美分歧、基本面和政策预期都将改善的前提下,且宏观和市场流动性也保持充裕,A股市场下半年存在着结构性机会。本基金认为依然应当坚持价值的底仓不动摇,从成长龙头、华为产业链和中报超预期等维度或将成为弹性收益的方向。(点击查看更多基金异动)




股权登记日卖出股票还有分红吗

关于分红派息,先了解这三个时间点:

①分红公告日,表示分红方案已经获得通过,准备择日分钱;

②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的股票流通性很大,股东并不是固定的,那么分红的钱要给谁总要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才享有分红权。哪怕你是在股权登记日当天才买入的股票,你也将拥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假如小张持有公司的股票整整一年了,但是在股权登记日把股票卖了,那么小张就没有分红权。因为小张在卖股票的时候其实已经把分红的权利也转让给下一任股东了。想要分红派息,并不取决于之前你当了多少天的股东,而是看你的名字有没有出现在股权登记日的花名册上。所以持股最短1天就可以分红派息。

股权登记日

③除权除息日(分红日),这一天公司一手拿着分红公告日准备分的钱,一手拿着股权登记日造的花名册,点到名字的就可以拿到分红了。小李看到你拿到了分红很是心动,想着马上买点股票成为公司股东也拿点分红。对不起,由于股权登记日的花名册没有小李的名字,他也是拿不到分红的。

分红除权

以上三个时间点一般会在分红公告后的一个月内逐一发生,而且股权登记日的后一天就是除权除息日。如果你想过把拿分红的瘾,可以在股权登记当天买入股票,等第二天开盘了就可以把股票卖掉了。

但是这么做纯属自娱自乐,甚至还要付出点代价。首先股票分红是要除权的,这个不难理解,假设一家公司股票准备每股分1块钱,市价11块。别人愿意在股权登记日的时候把股票卖给你是因为他已经把1块钱分红也一起卖给你了,所以你市价11块买来的股票,相当于股票值10块,还有1块是分红。而在除权除息日你把分红拿走后,股票就不再包含分红的这部分价值了,股票价格就变成了10块,这就是除权。另外拿分红需要缴纳20%股票红利税,持股一个月以上可以减半征收(10%),持股一年以上暂免征收。所以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股票,还要亏一点股票红利税和手续费。

股票红利税




股权登记日卖出股票要交税么

上市公司分红有送转股和派息方式,派息一般都是上市公司能赚到钱的(有净利润才有钱分红),一般公司也不会太差。而股票分红则会在除权的前一天进行派息,如果投资者在派息的前一天买入,然后第二天收到派息的现金后马上卖出,是不是就可以坐着赚钱?

可以非常明确地说,通过这种方式去拿红利根本拿不到的,而且还会“偷鸡不成反蚀米”!

一、什么是上市公司股息分红

我们先来了解上市公司的股息分红,这是股票分红的一种方式,上市公司将未分配利润(当年赚的钱和原来赚了但还没花掉的钱)的一部分,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这就是股息分红。

我们以上市公司最新的分红预案为例来看看看:

工商银行4月29日发布了2019年的年报,实现营收8551.64亿元,实现净利润3122.24亿元,工商银行AH分红总额为708.54亿元,股利支付率30.56%。分红方案为10派2.628元。

也就是说,每10股可以获得2.628元的分红,工商银行最新价格为5.17元。假如你持有1万股工商银行的股票,那么市值就是5.17万元。根据分红方案,1万股可以分得2.628*1000=2628元的分红,股息率为5.08%。

工商银行的股息率为5.08%,那么如果投资者持有工商银行,假设股价一直不涨也不跌,每年可以获得5.08%的股息收益,这个利率是高于三年期国债利率,也是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者就可以获得投资回报。

二、分红是需要除权的

上市公司派息会先发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然后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后确定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持有股票的股民,在第二个交易日就可以获得上市公司的股息分红。

那么在股权登记日当天买入股票,第二天确实可以获得股息分红。但是很多股民没有搞清一个事情,上市公司分红,不是平白无故给股民送钱,这笔钱本身就在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里,而股票上市后,所有者权益成为股票价值的一部分。

当上市公司给股东分红,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就会减少,派息当天就会进行“除权”,如果股价是10元,每股分红了0.5元,那么上市公司的股价就会调整为9.5元,你持股的金额和获得的现金加在一起,总资产还是没有改变。

举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双汇发展,2019年4月22日派息,分红为每10股红利5.5元,也就是每股派息0.55元,4月21日股价为26.75元,如果买入了1000股双汇发展,需要资金26750元,想着第二天分红后马上卖掉,但是第二天股价“除权”后开盘价是26.2元,确实可以获得550元的现金分红,但是股票市值变成了26.2*1000=26200元,卖掉股票后自己的总资产还是26200+550=26750元,并没有赚到。

而且我还没有算“税”,如果再交一笔税,那不但不能分到钱,还会亏掉钱,接着就说说税的问题。

三、分红预案是含税的

刚刚已经以实例让大家知道了什么是股票的股息分红,但是应该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上市公司的分红预案中有两个字“含税”,也就是说这个派息金额中,投投资可能还要上税,缴纳股息红利税。

红利税与持股时间有很大的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如果是在股权登记日当天买入的,持股时间是少于1个月的,需要缴税20%的税。还是以刚刚说的双汇发展为例,买了1000股,获得550元的股息,需要缴纳550*20%=110元的税。也就是说,在公司分红的前一天(股权登记日)收盘时买入,第二天获得分红后马上卖掉,不但赚不到钱,而且还反亏,这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夫”吗?

另外,关于股息税的问题,是按照持有时间来算,以买入和卖出之间的时长算,比如果是在分红前一天买入,第二天获得股息是不需要缴税的,只有要卖出之后,才确定持有时间来缴税,如果持有一年之后才卖出,就不需要缴税了。

四、分红当天还可能下跌

除了刚刚所说的,上市公司股息分红需要除权,还需要上税外,股票本身也存在涨跌。如果因为一只股票要分红,想买入后吃到股息就卖到,本身刚刚已经论证了行不动,但即便是行得通,也未必就一定能赚钱,因为除了分红外,股票还有可能下跌。

如果买入了一只股票,第二天确实分红,但是股票出现大跌,跌幅远远大于股息率,那么同样还是亏钱的。

继续说实例,方大特钢这家上市公司,2019年5月8日派息,分红方案很优厚,每10股红利17元,但是股票派息当天股价直接跌停,前一天买入想分红的股民,买进去后第二天吃跌停板,想卖都卖不掉呢!

总结: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进行现金派息分红,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回报,通过持续经营赚取利润,然后按照持股比例分红,让股东分享企业的经营成果。但分红需要除权,而且持股时间不足一年的股民需要缴税,想在分红前一天买入然后第二天卖出“躺赢”是行不通的,需要深入分红上市公司基本面,选择低估值且持续成长的上市公司,与公司一起发展,每年还能收到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实现价值投资。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股权登记日卖出》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股权登记日卖出、320005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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