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太难?小编带你从零经验变为炒股大神,今天为各位分享《「海通证券销户」601827三峰环境股吧》,是否对你有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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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券商大多有些不情愿,但在政策施压之下,“证券账户销户不用到现场办理”的投资者便利措施还是在本月如期实施了。
根据2018年9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账户销户业务的通知》规定,对于非现场开户的投资者,券商至少提供与开户方式一致的非现场销户服务,包括见证销户和网上销户,自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国结算要求各券商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所谓“足不出户就能销户”的美好设想是否能够落地?从界面新闻记者亲身体验情况来看,各家券商对非现场销户这一服务大多采取“低调”上线的做法,有些甚至还设置了“重重关卡“,投资者想要销户并不如想象中来得便利。
名难符实
记者亲身体验后发现,多家券商都已准时上线非现场销户的功能模块。一些券商通过手机app就可以直接办理销户。如光大证券,在客户端光大金太阳首页点击业务办理,即可看到在线销户申请。同样在线即有销户入口的还有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兴业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东方证券、安信证券等。
而有些券商则提供线上预约的功能。如银河证券,通过银河掌厅——我要办业务——销户预约,即可申请在线销户。
不过,还有部分券商的客户端则难以寻到“销户“这一功能的踪迹。并且为了挽留客户,券商们纷纷使出”十八般武艺“,设置多道关卡,投资者的销户流程难言轻松。
比如华泰证券“涨乐财富通”APP,投资者在发出销户请求后,华泰证券客服会先细致列出各种可能的销户理由,并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法。若客户仍坚持销户,则需转接人工客服,联系相应的客户经理。
东方财富证券、平安证券、国金证券等也都需要拨打人工客服电话,进行线下预约后方能办理销户。
中证登此前在关于非现场销户的通知中指出,近年来投资者对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销户业务的投诉量居高不下,在投诉中反映出证券公司办理销户业务流程繁琐、办理不规范、周期长、途径单一,无故额外收费等问题。
通知要求,对于投资者提出的网上销户申请,券商应当比照公司现行的网上开户方案制定网上销户流程,在通过密码校验、公安联网核查等方式确认投资者真实身份的基础上,通过视频见证方式准确了解投资者网上销户申请的真实意愿,并为其办理相应业务。
对于需要注销证券账户的,禁止以撤销指定交易、解除托管关系等方式敷衍投资者注销证券账户的真实意愿。若投资者仍有意愿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则在办理转户业务时应避免注销其证券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可以进行线上销户的仅包括上海股东户、深圳股东户、沪基金、深基金等在中登开立的账户。其余的包括场外基金账户、创业板、两融账户、个股期权等权限,还是需要在线下销户。
根据《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券商在接到投资者销户申请后,应当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业务了结后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
而在费用方面,按照中国结算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账户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券商不得向投资者收取销户费用。
中国结算还在通知中强调,2019年3月1日后,对于投资者投诉未按本通知要求或其他原因无故拒绝、拖延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手续的证券公司,一经查实,将视情节处罚。
倒逼转型
中泰证券计算机行业首席分析师谢春生认为,中证登制定非现场销户这一规定的初衷,是解决中小投资者线下销户繁琐问题。他指出,一般线下销户涉及到多个环节,包括必须到开户营业部办理、在途资金处理、基金赎回,相关负责人签字等,且每个环节操作起来都不是很顺畅。
“从本质来看,线下销户的繁琐是市场机制的不开放,人为制造的因素成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障碍。”谢春生认为,网上销户的实施有望带来客户的流动性。原来因为繁琐的线下销户而无法流动的客户,或将逐步切换券商。
“我们认为,影响客户选择的变量主要包括:价格(费率)、服务质量、 产品用户体验等。原来由于人为制造的繁琐销户,使得这些市场因素无法发挥作用。未来,券商为了保持已有客户的留存率,或将进行更加激烈的竞争。”他指出。
而从投资者角度来看,开立账户的数量从一户变为 20 户,再回到 3 户。投资者对券商的选择度也在发生变化。
在谢春生看来,这种变化使得投资者更换券商的意愿也在发生变化。开户数量越少,投资者更换券商的概率越大。网上开户实际上降低了投资者更换券商的成本。在此背景下,券商经纪业务竞争格局或将发生变化,互联网券商的强大流量优势获得看好。
广发证券陈福团队也指出,国内证券行业佣金率下行已是不可逆趋势,业务转型已成行业共识。经纪业务是券商多项业务的客户载体,即便承担经营成本上的压力,也必须支持经纪业务做大做强,考核指标应当改为开户数及客户资产余额。做实财富管理是未来零售业务转型方向,在经纪人网络拥有优势的券商应该理顺现有投顾体系,建立高质量的理财顾问网络系统,
而为了预防客户流失,不少券商也纷纷加快了业务转型的步伐,
华鑫证券相关负责人就向界面记者表示,公司除了继续做好经纪业务的基础工作之外,主要工作重点之一还是聚焦在以金融科技和投顾服务为主要方向的财富管理转型上。
“在我们看来,财富管理转型三大要素分别为渠道、产品和客户。所谓渠道,要做到线下轻型化、线上标准化;产品则要拓展产品广度,提升服务深度,客户方面则要填补中高端客户投融资需求空白。”他说道。
而据证券时报,华泰证券也在近日进行了经纪业务组织架构的大调整,传统经纪业务模式正式被改写。
据悉,华泰证券已将经纪及财富管理部的相关职能和团队并入网络金融部,从机构设置上强化线上和线下融合发展,部门下设四条主线:零售及财富管理业务、数字化中台、科技金融策略、机构业务,每一条主线下又包含若干个团队。
格隆汇7月15日丨三峰环境(601827.SH)公布,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200.84万元至80912.14万元,同比将增加32381.98万元至47093.28万元,增长96%至139%。
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741.19万元至80350.34万元,同比将增加32620.81万元至47229.96万元,增长98%至143%。
此次半年度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下属江津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涪陵-长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以及库尔勒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确认上述项目自并网发电以来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共计约38486万元。
本文源自格隆汇
不敢相信 海通证券 了
在资金帐号上做文章 上市公司的分红资金 应该打到帐户的资金余额
而是打到浮动盈亏里 股市开盘一交易 分红 资金 立马 收回 ……过三天还扣 ———分红资金的20%扣税
这个公司 这样下去 l 谁还敢投资??????????????: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0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包括4名独立董事),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11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连交易/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厘定2020-2022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并且同意设定《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项下2020至2022年度的交易年度上限。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签署《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以及交易所的要求与建议,对《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其中约定的2020年至2022年度各类关联交易/关连交易上限在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进行确定、修改、调整或补充等。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屠旋旋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于2020年底前以货币出资方式对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分批增资30亿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各项工商变更手续、报备程序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集团”)已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因本次交易完成,上海国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5%。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证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1,562,500,000股股票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上海国盛集团认购781,250,000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48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海通证券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国盛集团同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为100亿元。
2020年6月8日,海通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同时,上海国盛集团获得了相应的股东资格核准。
上海国盛集团本次增持,表明对海通证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海通证券价值的认可,上海国盛集团的基本状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国盛集团持有海通证券A股81,239,059股,持有H股255,456,441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海通证券A股238,382,008股,合计持有股份数占海通证券总股本的约4.9999%。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562,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亿元,发行完成后海通证券股本总额为13,064,200,000股,上海国盛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海通证券共计1,356,327,508股,占海通证券发行后总股本的10.3820%。上海国盛集团已于2019年4月29日就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披露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国盛集团及其子公司实际持股比例比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增加约0.0358%。除上述情况外,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其他重大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1,562,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0元,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063,522.1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8,936,477.84元。
2020年7月29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354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中信建投、开户行签署的《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开户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中信建投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开户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5、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和开户行,同时按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7、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保荐机构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开户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编号:临2020-05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共计发行A股1,562,5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已于2020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1,501,700,000股增加至13,064,200,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501,700,000元增加至13,064,200,000元。
鉴于上述事宜,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现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