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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邮件方式发出,2022年5月19日上午9点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正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刊登于2022年5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2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式及种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2、回购用途: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74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
5、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资金来源: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A 股股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A股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74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A股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A股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A股)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者回购的公司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11,748,693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5,874,347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按照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若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上述用途,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则公司股本结构变化预测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54.7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9.12 亿元、流动资产297.91亿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96亿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55%、1.41%、0.6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如前所述,根据测算,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控股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外,公司无持股5%以上股东。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事项。
三、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相关事宜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需的事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4、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重新修订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全体董事对回购股份事项的承诺书。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4月3日讯,中储股份(600787)今日午后13时35分出现异动,目前中储股份报价7.74元,涨幅为5.02%,成交量50.1万手,换手率2.28%,振幅12.48%,量比1.89。
技术面上,目前中储股份(600787)处在5日线、10日线、20日线、30日线上,另外,该股短期均线出现明显的“多头排列”,技术上出现强烈看涨信号。
*的中报显示,中储股份(600787)实现营业收入38144502633.7,净利润477764700,同比降低64.54%,每股收益0.2172。
机构评级方面,近半年内1家券商给予中储股份(600787)增持建议,0家券商给予买入建议。
中储股份(600787)所在的交通运输行业。板块内个股长航油运(601975),怡 亚 通(002183),中国外运(601598)涨幅较大,分别上涨10.13%, 10.07%, 10.05%;锦江投资(600650),畅联股份(603648),安通控股(600179)明显放量,量比分别为6.09, 5.77, 5.47;振幅较大的相关个股有中储股份(600787),中远海特(600428),中国外运(601598),振幅分别为12.48%, 11.8%, 11.67%。
中储股份(600787)主要从事商品储存、物资配送、货运代理、商品销售等方面的业务。三季报显示,该公司股东人数(户)为5.52万,较上个报告期减少4.21%。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商品储存、物资配送、货运代理、商品销售的公司.主要提供商品存储、运输等服务,公司运输网络覆盖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占地641万平方米,其中物流货场面积245万平方米,库房面积118万平方米;公司拥有各类物流设备近1000台套,铁路专用线70多公里,拥有国内*的仓储物流网络。
中国重汽(000951):强周期衬托下的重汽优质企业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呈现明显的周期性变化,加上强制性政策对更新换代的要求,重卡行业正面临着强周期!
1、重卡领先公司
2、财务报表更健康了
3、重卡强周期,政策与更新换代支撑需求
1重卡领先公司
公司重卡市占率基本稳定在16%~17%,销量走势基本与市场行情相符,2018年,中国重卡市场前三位分别是一汽解放(市占率22.74%)、东风集团(市占率18.91%)、中国重汽(市占率16.53%);国内重卡市场超过50%的订单集中在前3家车企手中,重卡产品由于较高的门口和其对使用场景的特殊性要求,加之公司产品*的技术和市场表现,有望在将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我国重卡行业集中度较高,2009-2018年,CR8行业市占率从88.97%上升到94.03%,CR5的市场占有率基本保持在80%以上,预计重卡行业集中程度会继续保持或进一步提升。CR5分别为一汽解放、东风汽车、中国重汽、陕西重汽、北汽福田,2009年以来,CR5厂商的市占率基本保持在10%以上,市场份额相对稳定。其中,中国重汽市占率保持在15%以上,略有波动。
2 财务报表更健康了
公司的毛利率和净利率情况总体保持稳定,近几年毛利率基本保持在10%左右,净利率基本保持在3%左右,这表明公司的运营情况良好,公司盈利状况健康稳定;从2016年开始,得益于公司管理费用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公司三项费率有了较大下滑,主要是受公司自身经营状态调整和精简管理系统的影响。
3 重卡强周期,政策与更新换代支撑需求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呈现明显的周期性变化,2012年2月、2018年9月“探底”,近期由于政策对基建的鼓励和支持,以及“一带一路”政策的持续推进,重卡国内外销量出现回升趋势,有利于释放重卡产能,推动销量增长;运输结构调整政策严格“治超限超”,助推重卡的内生成长,外加强制性政策对更新换代的要求,表现为重卡行业的周期性变化。重卡销量的变化很大程度上受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其中蓝天保卫战背景下的国三车加速替换将带来一定增量替换,目前国内国三车还有200万辆以上存量规模。
【估值与盈利预期】
预计公司2019-2020年EPS为1.77元、2.13元。(太平洋证券)。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21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协议,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842,300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4,441,70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刘正涛先生、孙成龙先生、曲洪坤女士、云清田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定于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5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5)。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0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21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因工作调整,张永腾先生于近日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张永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并将不再在上市公司任职。公司对张永腾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胜欣先生主持,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名张亮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止(张亮界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监事会认为监事候选人张亮界先生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标准,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张亮界,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任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商用车销售部财务总监、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制造部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卡车销售部财务总监。
张亮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公司登录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进行核实,其本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0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年2 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3)。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党家庄镇南首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12日9:00—17:00(信函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党家庄镇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0116
4、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0531-58067586,传真:0531-58067003(自动)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投票代码为:360951
投票简称为:重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如下: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0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主要负责重卡整车的生产和装配,目前已经在关键零部件总成、整车生产和装配、整车进出口等环节具备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和竞争优势。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发生持续性的购销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从中国重汽集团和潍柴控股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发动机、变速箱、内饰件及其他相关零部件;接受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各改装厂的整车上装服务;向中国重汽集团下属的国际公司销售用于出口的整车;控股子公司桥箱公司向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车桥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
2020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175,208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3,342,910万元人民币。公司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经营目标,预计了202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1年预计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842,300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4,441,7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预计情况详见列表。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属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刘正涛先生、孙成龙先生、曲洪坤女士、云清田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节《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注册资本10262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140905P,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535,329.89万元,净资产68,506.62 万元,营业收入28,047.27万元。
2、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2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165420898Q,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食堂(限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地址经营,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对外投资;企业经济担保;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5,800,329.31万元,净资产7,116,651.11万元,营业收入18,285,216.88万元。
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王瑛波,注册资本187128.54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圣井潘王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2624213XP,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总成、工程机械、农用车、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机械加工、铸造;汽车改装;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五金、交电、钢材的批发;汽车售后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在章丘市中国重汽工业园内从事污水处理经营和压缩空气的供应;批发(有仓储):乙炔;丙烯;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不含剧毒品,成品油,第一类易制毒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气体(限氧气、氮气、氩气)、液化气体(限二氧化碳)气瓶充装;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安装。(以上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16,611.54万元,净资产245,670.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01,671.02万元。
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东,注册资本67130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87411873C,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发动机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发、中试,对外进行计量培训、评审,提供动力能源(风、水、电、汽,只限于提供,不含自制),自有土地、房屋设备租赁,物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43,170.65万元,净资产1,070,748.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46,877.62万元。
5、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庆,注册资本193088.3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红泰六路6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88257521W,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多缸柴油机58.82kW。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60,996.97万元,净资产312,476.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0,454.24万元。
6、中国重汽集团重庆燃油喷射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正涛,注册资本33848.584961万,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翠宁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04283964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泵油嘴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7,973.84万元,净资产48,335.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7,518.44万元。
7、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绍华,注册资本8114.9万美元,注册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圣井镇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613203919D,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再制造发动机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润滑油的批发;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6,605.84万元,净资产82,723.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3,607.33万元。
8、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4层、1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32627757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非工程建设类),提供自产产品售后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汽车及配件、电子机械设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建筑材料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15,608.13万元,净资产66,334.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97,175.38万元。
9、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艳丽,注册资本150370万港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十一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672267509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进出口贸易(电子、机械设备、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汽车及配件;贱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工业用);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木浆及其它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等);自有房屋租赁(以上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59,828.64万元,净资产137,536.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869.03万元。
10、中国重汽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健,注册资本10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163066637Q,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工矿工程建筑及项目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工程的监理;基本建设项目标底的编制和工程结算审价、评估等;机械设备、光电一体化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942.87万元,净资产3,226.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69.79万元。
11、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向阳,注册资本10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 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58141XG,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除雪设备的制造、销售和服务;机械设备的制造、销售和服务;商用车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车辆维修);厂房租赁;场地租赁;技术咨询;仓库租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服务;润滑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0,087.94万元,净资产17,148.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6,658.43万元。
12、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向阳,注册资本6277万人民币,注册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11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739134197B,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挂车、商用车(不含小轿车);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不小于500L);车载罐体(不含压力容器);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及自产产品的配送和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9,499.82万元,净资产8,606.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6,995.56万元。
13、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光,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防震减灾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689931154N,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358.84万元,净资产2,877.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034.25万元。
14、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和军,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济宁市诗仙路36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771000850L,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汽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的制造和销售;车用燃气气瓶的安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会展服务;机械设备加工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8,471.82万元,净资产13,084.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3,061.36万元。
15、中国重汽集团成都*商用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向阳,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长城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660488048Q,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经营范围:商用汽车整车及底盘(含低速货车、专用汽车、载货汽车、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检测及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通用机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运输型拖拉机及农机推广;汽车租赁、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限制类)(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7,741.07万元,净资产48,975.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3,234.08万元。
16、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春玲,注册资本30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一、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51590J,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768,872.31万元,净资产494,429.8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7,375.97万元。
17、山东长久重汽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静伟,注册资本2000万,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芙蓉路创新大厦8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3MA3MC73U10,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咨询;包装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2,400.37万元,净资产3,465.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261.04万元。
18、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荣章,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561691526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汽车(含底盘、客车)生产、销售;低速货车生产、销售;机械产品、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和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5,821.92万元,净资产-32,758.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0,684.11万元。
19、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凡勇,注册资本24000万,注册地址: 济南市长清区重汽黄河路688号(重汽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3582237998E,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不含特种设备)、橡塑制品、防冻液(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机床设备维修;工程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28,711.06万元,净资产35,950.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3,964.29万元。
20、重汽(济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延东,注册资本2470万,注册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潘王路西重汽工业园北三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MA3REL3Y8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机械设备加工、维修、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中,注册资本25520.7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街99号(云州区周士庄镇罗卜庄村、牛家堡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110391380G,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变速箱及零部件、发动机齿轮、工程机械齿轮及其他齿轮、铸锻件;设备维修及配件销售;进出口业务;变速箱产品试验;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25,691.41万元,净资产54,039.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2,251.66万元。
2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飞,注册资本58000万,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潘王路1977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697477879F,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及零部件生产、加工;进出口业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汽车工业技术服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部件的批发;车用气瓶安装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96,383.87万元,净资产-39,885.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0,493.95万元。
23、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茂,注册资本10785.28万,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潘王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MA3TFTFB5W,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维修、租赁;汽车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润滑油、润滑脂、防冻液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动车改装、维修;汽车售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仓库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代收水电费;压缩空气(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不含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不含境外可利用废物、不含废旧塑料);压力容器安装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5,989.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5,138.43万元。
2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赵月,注册资本10000万,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80623451D,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投资汽车工业、房地产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5,147.78万元,净资产104,920.04万元。
25、济南快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之前该公司属于实际控制人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款所述的关联人。
法定代表人:宋世平,注册资本3000万,注册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5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264392001L,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车用尾气净化液;客运服务、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餐饮、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以上凭资质证经营);房屋出租及中介、房地产营销、代理;保洁服务;家庭服务;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水处理设备;包装箱的生产(不含印刷)、销售;销售:办公用品,工艺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542.41万元,净资产3,368.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971.04万元。
26、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朝辉,注册资本33954万,注册地址: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荣路36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5749652,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重型专用汽车及底盘制造、专用汽车方面的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各类工程机械产品的研发、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改装汽车、汽车配件制造;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环卫类车辆、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64,953.07万元,净资产37,473.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5,170.00万元。
27、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增东,注册资本3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天门大街2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166414879F,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重型汽车专用底盘、消防车、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及专用汽车改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9,016.06万元,净资产6,022.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4,898.06万元。
28、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彦博,注册资本10000万,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枣园街道潘王路17668号(世纪大道以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163156114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制造、销售:专用汽车;车载罐体;城建园林机械修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9,305.78万元,净资产14,120.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3,712.00万元。
29、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传革,注册资本4000万,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绣江路北首路西绣惠街道康陈村地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776314234E,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的加工及销售(不含玻璃制造);钢结构、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及安装;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的施工(凭资质);管道维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不含铸锻);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零部件、彩板五金、交电、日用杂品、耐火材料的批发、零售(只限分公司经营);房屋粉刷、清洗维修;房屋出租;建筑工程技术研发;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网架设计、制作、安装(凭资质);输送设备、涂装成套设备的设计、加工(不含铸锻)、制造、安装、调试;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复合板材、瓷砖复合板材的生产加工、销售;集成卫浴、集成厨房、集成阳台及轻质隔断墙的组装;厨房用具、卫生洁具、家具及五金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690.59万元,净资产5,310.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360.99万元。
30、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翔,注册资本21851.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天门大街5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081790787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装配、安装、销售、进出口随车起重机、随车起重运输车、汽车起重机及其零部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7,268.14万元,净资产7,318.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67.94万元。
31、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为山东重工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及10.1.6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刘会胜,注册资本:124078.761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5936413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93,079.82万元,净资产340,636.10万元,营业收入640,311.47万元。2020年1-9月份该公司总资产953,361.81万元,净资产346,299.75万元,营业收入519,798.79万元。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同时,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有国家定价,则应执行该国家定价;如没有国家定价,则应考虑适用市场价或成本加成价,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综合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于某种服务,则应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如果在将来任何时候,某一国家定价生效并可适用于某种服务,则该服务应适用该国家定价。
辅助生产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技术服务的定价原则:中国重汽集团将为本公司提供日常性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服务费为每年200万元(包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及服务费用);如果中国重汽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技术开发,其技术开发费的定价原则为提供该等技术服务的实际支出的成本加上10%的利润。
仓储服务的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照同地区土地及房屋租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零部件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辅助生产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技术服务、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已签订了有关协议,以上相关协议刊登在2006年4月13日、2006 年 8 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后经2008年、2010年、2013年、2016年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对上述部分协议均予以修订并续签。
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经公司2013年、2016年、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详见《关于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