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
1、首先登陆用友财务软件,登录用友帐套,点击左侧的“业务导航”,再点击下方的“账表”。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客户往来辅助账”。
2、要打开科目汇总表,你可以:在账务系统界面,单击凭证管理模块下的汇总选项;在弹出的凭证汇总条件界面中,输入(或选择)相应的汇总条件;单击确认(或汇总)后,即可生成凭证汇总表(科目汇总表)。
3、用友软件登陆,登录时注意选择要查询的年份期间 点击“总账”后点击“凭证”点击“查询凭证”点击“月份”旁边的小点,小点变黑就可以选择要查询的月份 输入要查询的凭证号,比如018-018,或者018。
4、打开用友T3的主页,按照销售→客户往来账表→客户对账单的顺序进行点击。下一步会弹出应收查询条件的对话框,在查询对象那里选择空白处进入。等来到参照的相关界面以后,选择自己需要查询的客户。
交易金额认定标准:即单项交易金额达到一定金额的,或者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一定金额的,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交易比例认定标准:即交易金额与企业净资产的比例达到一定比例的,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须发生在具有权益关联性及相互影响力的商事主体即关联方之间。 (二)利益冲突与权益的转移。 任何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均在关联方之间或关联方与其权益代表间,存在利益冲突并在关联方之间产生了权益的转移。
法律分析: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