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理性投资者,坚守利益底线。无论哪一起假理财案件的发生,都与诈骗案非常相似,即首先许以高收益作为诱饵,攻破你的心理防线,只要你心理上已经接受了它,就会自觉不自觉走向预先设置的“套路”,最后掉坑。
1、从1993年开始,许超凡利用职务之便,假借开平中行客户名义,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
2、银行行长骗取储户存款是属于个人行为。银行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这已经属于诈骗行为,已经追究了刑事责任,现在承担的是犯罪造成的物质损失,责任也是行,负名责任行富民责任赔偿的范围要小于单纯民事责任。
3、确立关系后不久,赵某通过微信联系张女士,谎称客户催他转账给货款,但是自己因为信用卡月限额,被限制转账了,并且将截图发给张女士看,张女士觉得男朋友如此着急,作为女朋友总得救救急,于是她便转了钱过去。
1、案例1:交行理财产品本金亏损两成 2013年,交通银行在2011年发售的一款私人理财产品到期引发纠纷,产品不仅没有兑现预期收益,还出现两成左右的本金亏损。
2、其中第二个案例,王某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涉及老年人理财、金融机构提示说明义务,引起了记者注意。
3、原来银行在给王大爷推荐理财产品的时候,没有对其进行风险评估,而是直接进行了操作。法院认为王大爷风险评估之后认定为平衡型,其购买的理财产品应该为中低风险,而银行推荐购买的却是高风险型,银行承担一定的责任。
4、此外,还包括以房养老等养老形式创新中涉及的纠纷。
5、今天研究金融侵权案例时,发现一宗比较有意思的案例,也是外甥坑舅舅。这次涉及的银行是交通银行。 案情:银行职员假理财把亲舅坑的好惨 外甥卢某是交通银行佛山支行的一名老员工,霍某是她舅舅。
6、个人认为极好是应该承担责任的,但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130万买理财到期变私募基金,产品到期后无法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