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汇金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且是一个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换句话说,中央汇金公司是国企中的央企。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总部在北京市东城区。直接控股参股该企业的金融公司有2家保险公司、4家证券公司、4家其他机构和6家商业银行。
在A股市场中,中央汇金公司的地位还是比较重要的。当股市出现暴跌等迹象时,中央汇金公司都会采取一定措施力挽狂澜。比如2013年的“613”事件,汇金公司动用3.6亿元增持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的股票,支撑起了A股的市场。
【拓展资料】
中央汇金公司直接控股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中国银行。
中央汇金公司是中国建设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7.11%;中国农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是中央汇金公司,持股比例为40%,第二大股东为财政部,持股比例为39.21%;中国工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央汇金公司,持股比例为34.71%,第二大股东是财政部,持股比例为34.6%;中央汇金公司是中国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64.02%。除此以外,中央汇金公司也是国家开发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8.07%。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
中央汇金主要职能:
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汇金变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是中国目前最大的金融投资公司,2003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724.65亿元人民币,性质为国有独资.
汇金公司虽然名为公司,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资委不负责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公司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在程序上也有如吴敬琏等人认为汇金公司应取得人大财经委的授权。
汇金公司通过600亿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水平,折合4962亿元人民币)的外汇储备注资相继启动了中行、建行和工行的股份制改造。目前,汇金持有三家银行股权的净资产价值是6235亿元。而按照三家国有银行的市值计算,汇金持有的相应股权市值是15191.8亿元。这一市值已经超过了包括汇金公司注资和央行再贷款在内的改革成本。
过去两年多来,汇金公司通过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三家国有银行的部分股权和从三家银行获得分红,累计回收了968.625亿元的投资。
同时,作为中行和建行的绝对控股股东和工行的并列第一大股东,汇金公司主导着三家银行的分红政策。过去几年来,汇金公司累计从三家银行分得377.085亿元的红利。
1、中金是投资银行,即证券公司,该公司是国有控股公司,是中国首家合资的证券公司。
2、汇金公司是家金融控股公司,以金融投资为主业,投资于国内重点金融企业,该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准政府机构。
3、以上两者的联系是:中投公司持有汇金公司***股权,汇金公司持有中金公司43%股权。
4、证金公司是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主管部门批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证券类金融机构。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金75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职责范围是: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转融通服务,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风险,以及中国证券监督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职责。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
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中央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原由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指挥运作,现并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它是中国金融稳定局的窗口。有关金融稳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稳定局制定并执行的,而市场化的措施则是由中央汇金公司来操作。因此,汇金公司是国务院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 “工具性”公司。
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公司成立之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对它的职责是这样阐述的:用外汇储备向商业银行注资不是财政拨款,而是一种资本金投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作为出资人,将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使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汇金变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9月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金公司”)在中国货币网公告称,将于2015年9月11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格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