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合并(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持股比例在50%以上;
(2)初始投资投资成本为享有的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3)采用成本法核算;
(4)付出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初始入账价值的差额倒挤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5)初始入账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相同,为享有的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持股比例在50%以上;
(2)初始投资投资成本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3)采用成本法核算;
(4)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两者间需要调整的差额;
(5)初始入账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相同,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二、非企业合并(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
1.持股比例在20%以下:
(1)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2)采用金融资产核算;
(3)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两者间需要调整的差额;
(4)初始入账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相同,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2.持股比例在20%至50%之间:
(1)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2)采用权益法核算;
(3)初始投资成本大于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作为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初始入账价值为经过上述(3)调整后的金额。
初始投资成本就是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成本,它不仅仅发生在企业合并中,也会发生在非企业合并中。入账价值就是确认投资的入账金额,比如长期股权投资来讲的入账价值就是初始确认的时候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金额。
合并成本专指为企业合并发生的成本,也可以理解为是企业合并中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是不一定等于入账价值,比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它的入账价值是享有的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合并成本是为企业合并付出的现金和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权益法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来说:
初始投资成本是投资企业所投出资产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则是指投资方所取得被投资方的净资产份额。
关联: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二者的数值是相同的,即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价值。
初始投资成本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时的金额: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为享有的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的初始投资成本金额为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支付的直接相关税费。
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金额为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支付的直接相关税费。
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1、成本法核算: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母子公司。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合营公司。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联营公司。
初始投资成本就是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成本,它不仅仅发生在企业合并中,也会发生在非企业合并中。
入账价值就是确认投资的入账金额,比如长期股权投资来讲的入账价值就是初始确认的时候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金额。
合并成本专指为企业合并发生的成本,也可以理解为是企业合并中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是不一定等于入账价值,比如同一控制迅速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腾达股权投资空间,它的入账价值是享有的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合并成本是为企业合并付出的现金和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权益法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众多创造权投资来说:
(1)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
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支付的相关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此时: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
(2)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支付的相关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此时: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