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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拿不到个人信息就不许用的霸王条款终于被打破。
近日,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为国内APP立下了新规。从5月1日起,APP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就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在基金界,汇添富基金旗下现金宝APP因为侵犯个人隐私遭遭工信部曝光,6500万基民账户或中招。
值得反讽的是,汇添富旗下APP现金宝侵犯个人隐私遭曝光,曾官居外管局副局长的李文为汇添富的督察长。
汇添富旗下APP现金宝侵犯个人隐私曾遭曝光
近期,工信部依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布了第五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软件,多家知名公司因收集个人信息在列。
前海时代财经梳理发现,有基金公司APP竟然也被爆出侵犯基民个人隐私,这意味着基民的账户信息或被泄露,汇添富基金旗下现金宝App就是其中之一。
资料显示,现金宝是由汇添富基金公司于2009年6月首先推出的一种储蓄好账户。可以帮助普通人管卡、管钱、理好财,经过多年耕耘,汇添富互联网基金保有规模超过2100亿元,个人客户数超过6500万户。
这意味着,如果6500万户通过汇添富基金APP购买该公司旗下的基金,他们的个人隐私包括财产信息等很有可能被获取,这也就不难理解你为何经常被各种推销基金的电话骚扰了,甚至有可能你的账户信息也可能被出卖。
此外,华夏基金旗下的华夏基金管家APP、博时基金旗下的博时基金APP等国内知名基金公司也在名单之上。
曾官居外管局副局长的李文为汇添富的督察长
值得反讽的是,汇添富旗下APP现金宝侵犯个人隐私遭曝光,曾官居外管局副局长的李文为汇添富的督察长。
公开资料显示,汇添富基金公司的大股东是东方证券,占股35.41%。目前,该公司董事长为李文,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他曾担任东方证券重要部门的要职。
此外,李文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此前,监管曾表示,针对当前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问题,中央网信办起草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已公开征求意见。
4月22日国芯科技(688262)跌11.88%,收盘报34.12元。
重仓国芯科技的前十大基金
国芯科技2022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980.6万元,同比上升90.37%;归母净利润30.74万元,同比上升101.79%;扣非净利润-1592.35万元,同比上升19.42%;其中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980.6万元,同比上升90.3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0.74万元,同比上升101.7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592.35万元,同比上升19.42%;负债率4.32%,投资收益682.64万元,财务费用32.74万元,毛利率45.46%。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1家。
根据2022Q1季报基金重仓股数据,重仓该股的基金共12家,其中持有数量最多的基金为诺安平衡混合。诺安平衡混合目前规模为12.53亿元,最新净值1.1863(3月22日),较上一日上涨0.03%,近一年下跌4.88%。该基金现任基金经理为曲泉儒。曲泉儒在任的公募基金包括: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A,管理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78.89%;诺安鼎利混合A,管理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3.79%;诺安双利债券发起,管理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6.39%。
诺安平衡混合的前十大重仓股
近日,财联社从多家银行、理财子处获悉,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加紧整改进行中,部分理财子压降工作则提前完成。多家理财公司表示,按照监管政策要求,正在稳步有序推进现金管理产品的布局调整,过渡期结束前,有信心达成监管各项要求。
银行业分析师指出,现金管理新规设定了较长的过渡期,利于银行理财平稳转型,降低风险。新规后各银行、理财公司已纷纷推出中短期限固收理财作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替代,新规对银行整体业绩影响较小。
另外,业内人士表示,近期部分银行对多款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申述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从T+0调整为T+1,将快赎金额从5万元调整为1万元,短期内将对投资者的投资习惯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根据新规整改后产品安全性和稳定性将得到增强。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加速
距离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过渡期结束不足半年,近期多家银行对多款该类产品申赎规则进行调整。
兴业银行发布关于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公告,拟在7月29日将“现金宝4号”私人银行类人民币理财产品由此前的“T+0”调整为“T+1”工作日确认的现金理财。按照“T+0”原则,投资者在工作日15:45之前买入当天计算收益,调整为“T+1”之后,投资者在工作日17:00前买入,下个工作日计算收益。
赎回规则方面,“T+0”时,投资者在工作日15:45之前赎回当日到账,工作日9:00-15:45以外赎回上限为5万元;调整为“T+1”之后,投资者工作日17:00前赎回,下个工作日到账;每自然日1万元快速赎回额度。
招商银行近期也发布了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合同调整公告,对产品管理人、申赎确认时效、快赎金额等规则做出调整。申购、赎回确认时效从“T+ 0”转为“T+1”工作日,每日快赎上限调整为1万元。对此,招商银行客户经理对财联社
所谓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理财产品。2021年6月11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业务的投资范围、久期管理等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并设定了截至2022年末的过渡期。
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指出,上述通知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距离过渡期结束时间不足半年,部分银行及理财公司已经开始根据监管要求调整产品的申赎规则。
“由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需于年底前完成,期限已不足半年,银行正加快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整改速度。” 普益标准研究员黄诗慧表示,上述调整,一方面有利于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另一方面有利于消除监管套利空间,推动与货币基金的公平竞争。
产品形态改造与规模管控进行中
刘银平预计,接下来或会有更多现金管理类产品作出调整。黄诗慧也表示,预计后续银行会逐步加快整改速度,力争在年底前如期完成相关整改工作。财联社从多家银行、理财子处获悉,按照监管要求,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正在或即将整改中。
招商银行一位客户经理表示,该行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尚未按照新规进行系统迁移,比如“朝招金8199”,目前该产品到账时间支持快速赎回,工作日16:30前普赎本金实时到账,其他时间快速赎回上限为5万元;工作日16:30 前购买,当天开始计算收益。“但预计这些产品也将很快按照规定进行调整。”该客户经理称。
工银理财现金管理类产品主要是“添利宝”系列,为2018年1月成立。“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工银理财正在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产品形态的改造。”工银理财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总行渠道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已经实现了申购T+1日确认,目前正在进行赎回T+1日改造。三方代销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申购赎回T+1日改造也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同时,我们也正在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产品投资管理和规模管控等方面的调整。”
此前,财联社获悉,监管拟要求相关银行理财子公司在2021年底前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占产品总规模的比例下降至40%,2022年底下降到30%。截至4月末,有数据显示,已有交银理财、招银理财、信银理财三家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占比已经均压降至30%以内,提前完成整改任务。多数银行理财子公司现金理财占比已被稳稳压降在了四成以内。
对于整改的压力,交银理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过渡期内的整改压力较小,当前产品剩余期限正在逐月下降至合规水平附近,到2022年末将不再持有剩余期限超标的资产。平安理财方面对财联社表示,按照监管政策要求,正在稳步有序推荐现金管理产品的布局调整,有信心达成监管各项要求。
在普益标准研究员罗唯尹看来,多数理财公司现金理财占比正稳步下降,也有部分机构仍面临不小的整改压力。一方面,部分银行现金类理财存量不小,期限较长的产品尚未到期,只能逐步调整压缩。另一方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同时兼具较好的流动性与稳健收益,且在申赎条件等方面的有较好的客户体验,深受投资者认可。因此,整改过程中投资者教育和投资理念的转变也对理财公司提出了新的挑战。
无限流动性预期调整 对客户有何影响?
上述调整后,对于投资者而言,有何影响?工银理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调整之后,现金管理类产品T+0快赎额度降为1万元,申购和普通赎回在下一个工作日确认,短期内将对老百姓的投资习惯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调整之后,现金管理类产品T+0快赎将定位为“普惠、小额、便民”,从而调整老百姓对现金管理类产品无限流动性的预期。
“此外,调整后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流动性资产比例和资产评级将有下限要求,投资期限和产品杠杆率将有上限要求,产品的集中度和偏离度也将受到严格控制,产品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都将大幅降低,产品安全性和稳定性将得到增强。”工银理财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调整之后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申赎规则类似于货币基金。为提升产品体验,工银理财称,还在进一步优化现金管理类产品形态,逐步将申购赎回时间延长至7*24小时,老百姓可全年全天进行产品的申赎。工银理财建议,现金类产品形态转换以后,客户需要及时关注产品的相关公告,结合自身的理财和资金需求,提前做好产品的赎回及理财资金的安排。
普益标准研究员苟海川亦表示,调整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申赎机制将与货币基金基本一致,赎回规则调整使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流动性有所降低。后续,投资者需要积极了解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申赎规则,结合自身流动性需求和收益需求适当调整理财结构。
而对于银行及理财公司而言,刘银平认为,根据新规调整后,或面临客户流失压力。他具体表示,过去现金管理类产品拉长资产久期、信用下沉来增厚收益,新规出台之后,现金管理类产品在资产端面临重大调整,投资范围压缩、平均久期缩短将导致产品收益大幅下降,与货币基金靠拢,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减弱。
“此外,现金管理类产品整改之后,收益率将会明显下降,与货币基金相当,产品不支持T+0交易机制,单日快速赎回额度最多1万元,在流动性方面也会失去优势。”刘银平补充道。
实际上,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多家理财公司陆续尝试推出了品类丰富的短期限理财产品。彼时,某股份行理财客户经理对财联社
不过,黄诗慧认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切实解决了部分客户对于收益性和流动性兼具的需求,预计未来仍将是居民理财的首选之一。投资者若对产品的收益率要求较高,刘银平建议,可考虑日开型的理财产品,这类产品收益率更高,但由于采用的是市价法估值,收益率波动会高于现金管理类产品。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期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期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投资者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的除外。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2月14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和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2年12月15日(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期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后,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为一年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将自2022年1月12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开放赎回的时间可能不同。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设单笔最低限额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或者进行比例配售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对于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注:-
3.2.2 后端收费
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2、“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年的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1年最短持有期内不得赎回,持有期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注: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一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一年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开放赎回的时间可能不同。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赎回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6、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若相关销售机构开展基金转换业务费率优惠活动,以具体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截止公告日管理人旗下的英大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领先回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通惠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均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max(转换入基金的申购费-转换出基金的申购费,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5天后决定转换为英大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0.80%,赎回费率为1.50%,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10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5=10,5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500×1.50%=157.50元
补差费=(10,500-157.50)×1.50%/(1+1.50%)-(10,500-157.50)×0.80%/(1+0.80%)=70.76元
转换费用=157.50+70.76=228.26元
转入金额=10,500-228.26=10,217.74元
转入份额=10,217.74/1.10=9,288.85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5天后决定转换为英大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0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9,288.85份。
3、投资者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基金管理人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4、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5、投资者通过英大基金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单笔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其他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8、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10、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11、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2、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开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2、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通过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购起点金额是100元人民币。通过代销机构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以代销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5、申购费率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6、扣款方式
投资者签订定期定额申购协议后,若协议指定扣款日非申购基金的开放日时,则顺延至下一开放日。如果本期协议指定扣款日为节假日,且无法补扣时,该笔定期定额申购交易将顺延至下期的第一个开放日执行。
投资者签订定期定额申购协议后,投资者需保证指定账户在指定扣款日全天的账户余额足额且账户状态正常。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5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16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5288、010-57835666
传真:(010)59112222
联系人:顾诗
网址:www.ydamc.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1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1.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大厦37层
法定代表人:李佳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站:www.tdyhfund.com
1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lupro.lufunds.com
1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funds.com
1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京东总部一号楼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客服电话:400-098-8511
网址:kenterui.jd.com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20层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2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慧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3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27楼271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1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11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90-52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damc.com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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