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联盟,电力联盟大学有哪些

2022-08-04 7:19:16 证券 yurongpawn

电力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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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促发展,创新向未来。4月22日,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起,31家企业、高校及社会组织共同组建的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创新联盟正式成立。

联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力服务“双碳”目标,为建设能源强国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辛保安,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余兵,中国华能董事长、党组书记舒印彪,中国大唐董事长、党组书记邹磊,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刘国跃,中电联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杨勇平共同启动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创新联盟成立。

哈电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曹志安,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俞培根,中国电气装备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周群,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三峡集团、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广核等企业及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有关领导出席联盟成立大会。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智刚主持大会,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陈国平介绍联盟组建情况并发布《新型电力系统重大技术联合创新框架(草案)》。

翁杰明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对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创新联盟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联盟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推动能源转型变革的有益实践。希望联盟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新型电力系统资源整合与共享发展平台为目标,主动作为、勇担重任,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赵辰昕指出,国家电网公司发起成立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创新联盟,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行动,是全国能源电力行业的一件大事,彰显了国家电网公司及参与各方的大视野、大智慧、大格局。希望联盟牢牢把握新一轮能源技术革命的发展方向,集中优势力量,形成创新合力,取得更多成果,促进我国能源电力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以合作成就事业,以共赢创造辉煌。

余兵说,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对于未来我国电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希望国家电网公司携手发电、石油石化、制造企业及高等院校等有关各方,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理论研究,注重科技创新,加强协同配合,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着力提高创新链条的整体效能,共同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辛保安在讲话中表示,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大上提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上强调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为我国能源电力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实现“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重要抓手,强化自主创新是动力引擎。

成立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创新联盟,是落实***决策部署、推动电力系统转型升级的担当之举,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各要素优化组合,努力抢占能源电力科技制高点,为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供坚强技术支撑;

是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之举,有利于变革技术创新组织模式,开展多学科、跨领域融通创新,加快突破核心技术,将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升能源电力产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有利于贯通技术研发、标准互认、成果转化、装备制造的创新链条,带动我国电工技术装备升级,打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产业集群。

辛保安表示,希望各方本着共商共建、互利共赢的原则,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凝聚智慧、勇攀高峰,共同奏响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时代强音。他提出四点倡议:

一是构建协同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打造产学研用结合、上中下游衔接的交流合作平台,努力实现攻关有主体、落地有项目、合作有保障。

二是强化联合攻关,突破关键技术。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发挥优势、尽锐出战,着力攻克“卡脖子”难题,力争取得更多分享成果。

三是培养领军人才,打造创新团队。加强高层次人才交流互访互聘,形成青蓝相继、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

四是坚持示范引领,加快成果转化。丰富技术应用场景,拓宽应用渠道,推动创新成果更快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联盟成立大会上,首批4个合作项目签约。联盟将全面推进八大电力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包括新能源主动支撑、新型储能、氢能绿色制取与高效利用、电碳市场、电力需求响应等领域,预计研发总投入及产业带动将超过1000亿元,参与主体涵盖电网、发电、电力装备、新能源、储能多个领域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高等院校。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北京设主会场,在有关单位设分会场。联盟全体成员单位代表,公司总部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内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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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20年11月5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转入、转换转出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销中心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和单笔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和单笔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目前对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表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6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60%)=9,940.36元

申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申购份额=9,940.36/1.0500=9,467.01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60%,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9,467.01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47,619.05份C类基金份额。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

表2:A/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整体基金财产。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5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5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1.50%=157.5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157.50=10,342.5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持有时间为5日,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342.50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7日,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00元

赎回费用=11,48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持有期大于7日,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5 转换业务

5.1 基金转换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份,当基金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转换。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2 基金转换费用

(1)转换费用的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3)申购费补差: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取前端收费模式,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转换时,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4)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5.3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事项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业务规则详见我公司2016年12月9日公布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6.1 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2 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6.3 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57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郭梦珺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联系方式:025-66046166

网站网址:www.huilinbd.com

(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fund.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兰奇

客服电话:400-66-95156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12)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回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www.new-rand.cn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5)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 聂婉君

客服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1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 65370077

公司网址:www.fofund.com.cn

(1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一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站:fund.sina.com.cn

(1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 王锋

电话:95177

公司网站:jinrong.suning.com

(1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2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井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2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fundzone.cn

(2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jr.jd.com

(2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站:www.hgccpb.com/hg/contact

(2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客服联系方式:4006-802-123

网站网址:www.zhixin-inv.com

(26)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 樊怀东

客服联系方式:4000-899-100

网站网址: www.yibaijin.com

(2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

客服联系方式:400-0808-8208

网站网址: www.licaimofang.com

(2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服联系方式:755-8946-0500

网站网址: www.ifastps.com.cn

(2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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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电力联盟高校有哪些

2018年10月,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发起单位,联合东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三峡大学、沈阳工程学院、南京工程学院、长春工程学院等具有显著能源电力办学特色和突出学科优势的高校,共同成立“中国电力高校联盟”。

华北电力大学: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1969年由北京迁至河北邯郸,1970年学校由邯郸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为华北电力大学。2005年10月,华北电力大学校部由保定变更为北京。2017年,入围“ 双一流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东北电力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2005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体系。

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大学创建于1951年,1985年更名为上海电力学院,2000年属地化管理。 学校历经了上海电业学校、上海动力学校、上海电力学校、上海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力学院的发展演变,1985年起开始本科层次办学,2006年正式开始硕士层次办学,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5月31日,教育部公示了申请更名高校结果,上海电力学院将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 ”。

长沙理工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由原国家交通部所属的长沙交通学院和原国家电力公司(前身国家电力工业部)所属的长沙电力学院于2003年4月合并组建而成,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

三峡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的前身是于1978年成立的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先后隶属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1996年与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成为“211工程”建设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湖北三峡学院是由原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于1996年合并而成。

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工程学院前身是1952年建校的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和1947年成立的东北团校。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两校合并组建沈阳工程学院,现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

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始建于1915年,学校由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和南京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

长春工程学院:长春工程学院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八所高校按照“自愿平等、开放共享、合作共赢、创新发展”的原则,组成“中国电力高校联盟”。联盟充分发挥联盟成员高校的优势,通过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在战略规划、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




电力联盟大学有哪些

华北电力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三峡大学,沈阳工程,南京工程和长春工程学院这7所大学可能有些同学和家长并不太熟悉,甚至有许多人可能从来没有听说过其中的几所大学,但是如果有些人对电力行业有一定的了解的话,那么这7所高校可能就不会感到陌生了。

这7所高校在几年前组成了中国电力高校联盟,从名字上我们就能知道这些高校背景都是与电力有关,他们都是曾经国家电力部的下属高校,几十年来为国家输入了大批的电力人才,而这些人已经成为国家电网的中流砥柱。

一谈起国家电网,许多学生和家长羡慕不已,国家电网是我国最大的国企,2020年世界500强排名第三位,经济实力雄厚。而且每一年都有众多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电网及其下属的省市级公司或者下属的企业。

一般来说,进入国家电网有三种途径,第一种是校招,电网公司去相关院校进入宣讲,对于公司急需和特殊人才,直接签约,但是这种校招一般要求的标准很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而且就读的高校和专业都会有很高的要求。而最常见的招聘方面就是一批和二批统考,毕业生要网上报名,然后参加笔试和面试,最后通过体验和公示才能被录用。

在我们的想象当中,可能像清华,浙大,上交,西交,华科等这些名校进入国家电网的人数会很多,但其实并非如此,虽然国家电网的待遇很高,但是在基层工作可能并不清松,而且略显得单调,所以每一年的名校毕业生去的并不多,而最多的竟然是上述的这些高校。

我们以国家电网二批招聘为例,录取前八名的高校依次为南京工程学院(358人排名第一),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东北电力,三峡大学,兰州理工,河海大学,上海电力和沈阳工程。

综上所述,如果想进入国家电网工作,不一定要考双一流等名校,像这些具有很深行业背景的电力高校进入国家电网的几率可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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