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000518 四环生物股吧)

2022-07-24 5:30:02 证券 yurongpawn

道明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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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道明光学发布公告《道明光学: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其股东胡浩亨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3日间合计增持180.8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95%,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6.4%,截止7月13日收盘报6.48元。

股东增减持详情

根据道明光学2022年一季报公布的十大股东详情




000518 四环生物股吧

25日,证监会出了一份处罚通知书,四环生物的实控人陆克平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其中,陆克平因涉及多项违法,最终合计被罚2734万元。

长达一年有余被立案调查终于迎来了结果,四环生物(000518,股吧)存在连续5年业绩报告虚假记载等四大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四环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孙国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的行为,对陆克平、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00万元罚款,对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被誉为“毛纺巨子”的陆克平纵横资本市场二十年,不仅一手组建了阳光集团,更一度是A股三家上市公司——江苏阳光、海润光伏(现已更名为“海润退”)和四环生物的实控人。此外,他还是新三板公司阳生生物(836959.OC)的实控人。


曾经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的大佬,在其76岁高龄之际,以这样一种十分不光彩的方式高别资本市场,基金君带你看看都发生了什么。


瞒天过海,暗地“坐庄”上市公司5年


证监会指出,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四环生物、陆克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四环生物、陆克平、孙国建、周扬、徐殷、程度胜、江永红、朱正洪、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徐海珍的要求,于2019年11月20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上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证监会查明,四环生物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陆克平控制陆某、郁某芬等13个证券账户及2个权益工具增持四环生物股票,以扩大其所控制的表决权数量,陆克平与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

同时,四环生物2014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合计持股达30%时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零四条、经2014年修正的《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24.42 -1.01%,诊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孙国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三、对周扬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的罚款;

  四、对程度胜、江永红、朱正洪、徐海珍、徐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的罚款;

  五、对陆克平指使四环生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六、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控制的账户共同持有“四环生物”已发行股份达到5%及每增加5%时未按规定报告、公告的行为,对陆克平、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48万元罚款,对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七、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的行为,对陆克平、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00万元罚款,对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八、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控制的账户共同持有的“四环生物”已发行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行为,对陆克平、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万元罚款,对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违规买卖股票


证监会查明,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 5%及每增加 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累计买入6.27亿股,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累计卖出2.72亿股,累计卖出金额19.51亿元。

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要知道,目前四环生物的市值也就40亿出头。



被誉为“毛纺巨子”的陆克平纵横资本市场二十年,不仅一手组建了阳光集团,更一度是A股三家上市公司——江苏阳光(600220.SH)、海润光伏(现已更名为“海润退”,600401.SH)和四环生物(000518.SZ)的实控人。此外,他还是新三板公司阳生生物(836959.OC)的实控人。


如今,陆克平的资本帝国正在坍塌。海润光伏因业绩连续亏损现已退市;江苏阳光债务高悬,偿债承压;阳生生物目前正申请股票终止挂牌;陆克平本人也因在四环生物的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曾经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的大佬,在其75岁高龄之际,以这样一种十分不光彩的方式高别资本市场,徒留一地鸡毛的上市公司给广大股民。


“隐形”五年多的实控人


多年以来,四环生物一直称“公司无实际控制人”,被打脸的是,在证监会的调查下公司实际控制人终于浮出水面,正是“阳光系”掌门人陆克平。


实际上,2014年以来,四环生物前十大股东名单中就多次出现“阳光系”的身影。2015~2017年,深交所对四环生物接连发出5份关注函、2份问询函,要求其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为陆克平、陆宇、王洪明等股东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与陆克平及相关股东控制的对象进行的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但四环生物均回函予以否认。


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的实际控制人。陆克平通过控制陆宇、郁琴芬等人的13个证券账户、2个权益工具,与陆克平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四人账户,共计19个账户(以下简称涉案账户组),从而实际控制了四环生物。涉案期间,涉案账户组继续交易四环生物股票,使陆克平控制的四环生物表决权不断扩大。


在四环生物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参与投票的股东全部为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涉案账户组参与该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数量占该次股东大会全部表决权数量的***。从2014年5月23日至2016年12月19日,四环生物共召开过9次股东大会,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账户表决权数量占股东大会全部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在45.63%至***的区间内上下波动,其中仅有2次未过50%。


其次,现有证据可以证明,2017年9月19日,陆克平控制的阳光集团办公场所内有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事项及财务事项的资料,具体涉及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资料和印章,包括四环生物拟收购生态农林绿化苗木、桉树评估汇总表等有关四环生物重大事项的资料、企业情况一览表、四环生物子公司北京四环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工作人员陈丽芬的笔记上记录四环生物苗木投资情况等。


部分涉案人员指认陆克平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并承认其向陆克平汇报工作,四环生物的重大经营决策由陆克平决定。2014年10月,四环生物子公司新疆爱迪与陆克平控制的阳光集团子公司阳光置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新疆爱迪向阳光置业购买阳光敔山湾花园商铺,交易总价为5345.56万元,四环生物未在2014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界面新闻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四环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陆克平处以合计2734万元的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四环生物表示,目前,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均申请了申辩及要求听证,中国证监会尚未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有关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的判定均以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界面新闻


另外,证监会的处罚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根据《证券法》69条的规定,投资者有权以虚假陈述为由向四环生物提起索赔诉讼,四环生物极有可能被投资者推上被告席。”王智斌表示。


界面新闻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8-03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明光学”)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年产3000万平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并将整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54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3,003,533 股新股,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和总体认购情况,最终确定向胡智彪、胡智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黄幼凤、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518,51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99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6.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63.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8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52,966.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6,979.20万元、土地使用权投资4,986.98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其中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45,000.00万元。“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包括年产1,500万平方米锂电池软包装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联系:棱镜型反光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500万平方米棱镜型高性能光学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三个子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4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终止项目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年产500万平方米棱镜型高性能光学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原拟投入的500万平米高性能光学膜项目作为背光模组的重要组件是主要应用在液晶显示屏。背光模组利用光学膜增加其整体亮度,以获得较好的光学效果,能有效提高光的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截至2016年上半年,公司已投入旋转镀镍生产线和进口塑胶UV压延机两条生产线进行安装调试。

2016年6月,公司停牌筹划实施对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新材料”)的收购,华威新材料主要产品是LCD用多功能复合型增亮膜卷材及光学膜片材,近年来,受益于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LCD产业蓬勃向前发展,液晶模组市场需求逐年增加,华威新材料所产增亮膜近年来也逐渐受到下游商家认可,包括TCL、创维、兆驰、惠科、康冠等国内知名TV和显示器生产企业均为华威主要客户,另外华威新材料在广东惠州的全资子公司惠州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国内片材裁切领先的企业,为终端客户提供大尺寸光学膜片模切加工服务,以此提升客户粘度以及对行业各类竞争对手的光学膜产品动态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华威新材也是目前光学膜行业少有的拥有模切工厂和模切能力的企业。由于收购标的主营产品与募投项目项目中的年产500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有一定重合,公司暂缓了该募投项目的投入,为节约成本,加大设备使用效率,公司将已投入的旋转镀镍生产线和进口塑胶UV压延机两条生产线进行改造调整成℡☎联系:棱镜型模具生产线投入到“年产1,000万平方米℡☎联系:棱镜型反光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中。

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完成了对华威新材料***的股权收购。公司在收购华威新材料完成后,将公司的光学膜技术优势与华威新材料进一步整合,同时将光学膜项目集中于华威新材料生产基地,形成以华威新材料生产增亮膜等光学膜为核心,并加快在量子点膜和多功能POP复合膜领域形成规模化的生产能力的进度,并强化其3D显示材料、硬化膜、钻石膜、金属膜等技术的研发进度,使其尽快生产出成熟的产品来应对市场的强劲需求。集中生产可提高公司及华威新材料的生产和管理效率,节约生产和管理成本,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的规模效应。

考虑到公司目前已完成华威新材料的收购事项,进入正常的后续生产、管理阶段,经公司审慎评估,现决定终止“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的“年产500万平方米棱镜型高性能光学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四、因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影响及有关承诺事项

1、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2、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华威新材料的光学膜生产和管理效率,节约生产和管理成本,对公司有限的资源进行更合理有效的配置,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本次安排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且该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五、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后整体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18年4月2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存单方式存放账户,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1、主要是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优化技术方案,严格执行预结算、招投标、项目物质采购、工程现场管理等环节的控制;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项目的整体投资;同时,终止上述“年产500万平方米棱镜型高性能光学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后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一定的利息收入。

七、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196,007,899.57元(上述数据截止至2018年4月21日,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此外,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时,公司拟将整体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拟将整体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拟将整体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后,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生效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整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在过去十二个月及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整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整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道明光学股票

2020年6月3日站讯 今日13时45分,道明光学出现异动,附加大幅拉升5.38%,创历史新高(前复权价格)。截至发稿,该股8.81元/股,成交量10.6769万手,换手率1.85%,振幅5.98%,量比2.24。

昨日(2020-06-02)该股净流入金额1606.32万元,主力净流入1253.85万元,中单净流入590.7万元,散户净流出238.23万元。

最近一个月内,道明光学共计登上龙虎榜0次,表明道明光学股性不活跃。

公司主要从事 反光材料、反光服装及反光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截止2020年3月31日,道明光学营业收入2.53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3.4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13.6074%,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风险提示:个股诊断结果通过运算模型加工客观数据而成,仅供参考,不构成绝对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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