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公司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为公司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为单位可以参与分配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作为企业时,债权人是可以参考分配的,但参与分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8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法律分析: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如被执行人未能执行案件转破产程序,则按照《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清偿,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该条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
法律主观:被执行人为法人的,若是没有能执行案件转破产程序的,则不能参与分配。企业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如何理解民事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律师解参与分配,民事执行程序开始后,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因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向执行法院申请参加执行程序并按债权比例受偿的制度。参与分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被执行人必须是公民或其他组织。
2、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旨在解决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的问题。本文就执行程序参与分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分析,重点引用最高院判例阐明首查封权利人(一般债权人)亦不能优先受偿之情况。
3、参与分配制度是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通过该制度实现公平受偿的重要制度。以下是关于“参与分配制度”的详细解析:参与分配条件:被执行人的身份: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这些主体在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会触发参与分配制度。
4、律师解参与分配制度是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一种重要的财产分配方式,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执行财产按其债权性质或者债权数额按比例予以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