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仅加盖公章而未由双方签署亦具备有效性。在签订合同时,一方面需要在合同中所涉及的各项条款处加盖公章,另一方面也需由合同双方签署确认。然而,现实生活中却不乏存在合同仅加盖了公章而双方并未签字的情况。
1、公章盖的不清,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能否与原章进行比对和鉴定。只要字迹清晰可辨认,稍℡☎联系:有点模糊没关系的。
2、不是每张都需要盖章。收据第一联是存根联不用盖章,第二联是客户联需盖财务章,第三联是交财务做帐的可不盖但需盖现金收讫章法律分析盖章的好处:完整的执行所有程序是对客户的尊重;方便验证收据真伪;出现纠纷时,避免他人仿造收据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收据一般要加盖财务章。
3、在工程结算书中,盖章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结算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因此,通常应该盖的是工程竣工结算专用章,这个章能够明确表明结算书是经过施工单位确认的,是对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认定。
4、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仅加盖公章而未由双方签署亦具备有效性。在签订合同时,一方面需要在合同中所涉及的各项条款处加盖公章,另一方面也需由合同双方签署确认。然而,现实生活中却不乏存在合同仅加盖了公章而双方并未签字的情况。
5、甲乙双方在结算书中盖了章、签了字,表示双方已对结算结果认可,不再重新结算。但是你所说的工程结算程序是错误的,因为按照财政部建设部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规定,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
6、需要说明的一点这里的双方必须是工程双方有法定权限的代理人,一般情况下结算单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盖章,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结算单的效力。
1、法律分析:需要。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资料监理单位进行盖章是监理的职责,也是进一步证实施工单位报审结算的真实性,监理对结算要盖章。
2、法律分析:结算书一般要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签章后才有效。要看监理委托书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监理单位签字加盖章,要盖了章才有效,否则工程出了质量问题,监理单位不担责,如果监理委托书只约定监理员签字有效,就有效。
3、结算书需要监理盖章。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资料监理单位进行盖章是监理的职责,也是进一步证实施工单位报审结算的真实性,监理对结算书要盖章。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4、如果业主委托了监理单位对该工程进行工程监理,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需有监理单位盖章、签字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如果没有签字盖章,监理单位可以不对工程质量负责。
5、竣工结算需经监理盖章确认。在工程项目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环节中,监理单位有责任为相关交送的资料进行盖章。这既是监理机构的职能所在,也是为了进一步验证施工单位所提交的结算报告的真实可靠性。因此,监理人员需对结算书予以审核和加盖公章确认。
法律分析:工程结算书没有盖公章肯定没有法律效力,公司之间往来的合同等相关文件,关键是公章,公章代表的是各单位之间的业务,而非个人业务,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和情况,没有负责人签名只有公章还是有效的。但是没有公章一定是没效的。
朋友这样的工程结算单起诉是可以的,但是证据不足,您要知道业主只能代表他个人,不能代表单位,而是给单位施工,不是给他个人施工,尤其还没有合同,事实是您施工的,但是法律面前怎么证明是您施工、怎么确定欠你的钱呢?因此您要收索证据后起诉,负责胜诉的机会很小。
结算是彩色复印的,事实有法律效力,业主应该会不承认这个结算。
甲方接到资料后15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法律分析:工程结算书上不能盖合同章。工程结算书如果是上报甲方准备审核的,应该有造价员专用章和施工方的单位公章。如果是经甲方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书需上述盖章外,还要有建设方的公章和审核人员的名章。如果是报送中介单位的工程结算书,上述双方的章都需要盖。合同章应该在签订合同上使用。
2、工程结算书上应盖有工程竣工结算专用章或公章。详细解释如下:在工程结算书中,盖章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结算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因此,通常应该盖的是工程竣工结算专用章,这个章能够明确表明结算书是经过施工单位确认的,是对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认定。
3、法律分析:如果是经甲方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书需上述盖章外,还要有建设方的公章和审核人员的名章。如果是报送中介单位的工程结算书,上述双方的章都需要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