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值公式法(动态结算公式法):是利用调值公式来调整价差。它首先将总费用分为固定部分、人工部分和材料部分,然后分别按照各部分在总费用中所占的比例及人工、材料的价格指数变化情况,用调值公式进行价差调整。
1、材料调差是指在可调材料价格合同中规定,在施工期间,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材料价格增长超出允许的范围内。在结算时,可以调整材料的差价。材料价格调整是材料因国家调拨价格或计划价格发生变动而引起的调整。比如,钢筋投标价为4000元/吨,风险范围为%。实际结算是钢筋认价为5000元/吨。
2、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3、你好,对于这个问题,当然是按照材料的实际价格来结算的。 对于材料的实际价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将采购价格报监理或审核单位评估,由双方协商确定过程中的材料实际价格。 因此,在结算时不会担心材料的实际价格,如果在结算时确定材料价格,施工方将非常被动。
1、工程结算总价=中标价-(预留金-设计变更增加价,也就是说设计变更增加价由预留金中解决)+签证+暂估材料价调整(因为材料价格是弹性价格,结算时材料信息高于暂估材料价允许调整),这就是您要问的问题答案。
2、在做工程结算时,投标中的“暂列金额”是指以后不确定是否发生,如果在实际工程中发生了,计算时就可以跟甲方结算。如果没发生,甲方就要扣除。“暂估价”是指这个项目肯定要发生,但不确定价格,只能暂估一个价格。结算的时候按实际价或者甲方认价格调整。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一般情况,一个工程的预留金按工程造价的5%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