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企业同一法定代表人,从一个企业把设备出让给另一个公司,入果不做所有权变更,可以不做账务处理,等于一个公司的资产白给另一个公司使用,这样就不会产生流转税。至于所得税,可以把出借资产的公司的成本费用发票开给免费使用资产的公司,这样可以调控所得税。
可以开,只要加盖的是各自的银行预留印鉴就可以。
企业不可以随意开商业承兑,需要销售方能接受。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
我公司收到一张出票人直接对我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我公司的开户行去年下半年更名了,但账号没变,对方出票时写的是是我公司没更名前的银行信息。户名和账号都没错。银行建议我司去找一家公司背书一下,再转回给我司。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个月( 电子商业汇票可延长至1年)。 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
*不要这样操作。这对付款方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有例外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不可以成为两个一人公司的股东。
你好!虽然在同一法人下,但毕竟是两个经营主体。在会计核算的角度上看,会计主体不同,账务不能由甲公司全部处理了。也就是说,甲公司垫付的工资获得发票,是给甲公司增加费用,会导致少缴纳所得税。存在潜在的财务风险。
两家公司有隶属关系吗?如果没有就不可以,虽然是同一个老板,但如果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那么账务都是相对独立的,不可以如你所说那样做。
法律分析:法人两个公司可以转账。存在关联的两个独立法人,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相互之间是可以进行交易和发生经济业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和经济业务往来,涉及关联关系的,必须符合真实与合法的原则。即不得从事虚假交易业务来虚开发票,或开具与真实业务不相符的发票。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有例外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不可以成为两个一人公司的股东。
虽然法定代表人相同,但公司名字不同,当然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合同中的签名当然是由公司的授权代表或是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是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法律分析买卖是商品社会的基本社会行为。无论是作为公民个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均要通过买卖行为来满足自己的生活及生产需要。
公正定价:任何涉及两家公司之间的交易应根据市场价格和公正价值进行定价,避免过度倚赖股东关系而影响交易的公正性。 保持独立性:尽管法人股东在两家公司中具有重叠的角色,但两家公司应保持独立运作,避免互相依赖过度,以确保业务决策的独立性和透明度。
可以。关联交易 而已。除非故意串通损害到第三人利益,则 合同效力 选定,属 可撤销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