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北京银行、淅商银行等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银行等农村商业银行。
法律分析:中国商行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等。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其他业务经营范围,如代理保险业务,办理收付款业务等等。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范围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法律条文规定,商业银行不允许从事非银行金融业务或是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
归纳起来,商业银行广义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本和吸收外来资金两大部分;资产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其资金运用业务,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
资产业务。资产业务即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业务,也是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种,具体来说是指贷款和投资业务。中间业务。
1、银行主要有下列五种: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十二大商业银行是: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3、外资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是指由外资企业、港澳台商及其他外资投资者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渣打银行、华美银行、汇丰银行、友利银行等。
4、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其中前四家为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