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能做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依据吗 可以,以投资收益为主要收入的投资公司,其投资收益可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扣除标准内容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3、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会计制度规定,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可以据实列支。
按投资收益如何计算列支业务招待费的比例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且执行二者孰低的原则。
没有收入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列支,其余的调增。福利费不超过薪金14%准予税前扣除。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扣除是有限额的,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