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企业进行并购之目的在于通过并购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实现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企业在完成了对目标公司的收购后,企业并购的目标还远未达到,并购后的企业是否能够真正实现并购目标,其关键在于对并购后企业的整合。
总的说来在并购方式中,现有资产从国内所有者转移至国外所有者手中,而在绿地投资方式中,有现实的直接投资资本或效益资本发生了跨国的流动,因此在东道国,跨国公司所控制的资产至少在理论上是新创造的。
绿地成本低,跨购将带来裁员、技 术和资产损失等风险。
简单的说,绿地投资风险高、周期长、投资大,但是可以选择性大。并购的话,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迅速进入我国农业市场,并获取原有企业的技术、人才、营销渠道等固有优势,以获得我国产业存量资产的方式直接削弱我国的产业控制力。
综述中国吸引的直接投资中外资一直以“绿地投资”为主,跨国并购较少。“绿地投资”这种形式在继续采用,但是外方独资和外方控股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
绿地投资是国际直接投资的最传统形式,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早期的对外投资都是采取这种形式。虽然近些年来,随着跨国并购的兴起,绿地投资在国际直接投资中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但它仍是最重要的部分。
“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在捷克大多是“绿地投资”,如:韩国LG电子和荷兰PHILIPS合资制造大屏幕彩色显像管项目,台湾大同的液晶电视和台式电脑组装和制造,富士康集团和大众电脑股份公司等都是“绿地投资”项目。
在国内行业集中度迅速提升的形势下,一些医药企业试图通过推进企业国际化,嫁接国外先进技术,寻找新的市场,提升自身竞争力,因而跨国并购也就成为越来越多中国药企的选择。其中,复星医药在这方面步伐积极,做法极具代表性。
第一,企业要选择好并购目标。企业首先要明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是为了品牌技术,还是为了市场资源。并购行为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并购对象之间的匹配程度,一定要选择与企业并购目的相符合的目标企业。
除以上几点外,国内企业完成并购后也会面临其他大大小小的诸多问题,比如被并购方的执行力是否能够得到贯彻,沟通障碍是否可以克服等等。
其二是, 国内企业并购浪潮开始涌动, 为企业尝试跨国并购提供了演练与积累经验的机会。研究显示, 2001 年以来, 中国企业国内并购呈现加速增长势头。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最简单也最高效的方法就是建立一套简化的管控体系,并且这套体系可以方便地复制,实现向子公司的管理输出。
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
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一般并购是指兼并和收购。
并购的解释以购买方式将他人产业并入自己的产业。企业为了获得对其他企业的 控制 权而借助资本市场机制进行的所有产权交易活动。
就是兼并和收购的统称, 指为获得其他 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