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风险基金最新管理办法,粮食风险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

2023-06-16 19:19:49 证券 yurongpawn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食的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

粮食风险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

总结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粮食省长负责制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政策的落实 法律依据:《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第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开设、资金到位、拨付、清算、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中央财政对地方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的拨付,1994年度由财政部直接拨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从1995年起改由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设专户拨付和管理。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根据财政部财商字[1995]396号《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粮食风险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粮食主管部门列专户管理。

第七条 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编制预算时,应当将当年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纳入预算。在预算执行中,粮食风险基金应当优先拨付。当年结余的粮食风险基金可以结转到下一年滚动使用。

用什么科目表示粮食风险基金存款的增减

增加:自主经营粮油增加时,应该借记库存商品或原材料账户,以反映库存粮油的增加,同时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账户,以反映公司支付的成本。

借:专用基金支出--粮食风险基金 贷:其他财政存款 所谓粮食风险基金,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平抑粮食市场价格,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实施经济调控的专项资金。

粮食风险基金”科目下增设“1.中央补助粮食风险基金”和“2.省级自筹粮食风险基金”两个项级科目,分别反映中央补助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和省级自筹粮食风险基金的列支情况。中央本级粮食风险基金拨付的预算处理按原规定执行。

第七条 粮食风险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预算中增设“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科目(分中央、地方),中央粮食风险基金列中央预算,省级粮食风险基金列省级预算。如预算有节余,结转下年滚动使用。具体财务处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下达。

记住科目属于那一类 资产类,去银行存款等,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负债类,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收入类,如营业收入等,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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