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定投终止:由于账户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连续失败3次定投会终止。
基金定投终止的情况有:1)定投协议到期终止; 2)客户提前终止(关闭基金定投协议); 3)由于账户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连续失败3次。
基金定投日期和期数:光大银行基金定投日只能为每月的1日~28日;定投期数最大为999期,最小为1期;约定定投金额需符合该基金定投最低金额要求。
基金智能定投投资金额:光大银行智能定投的投资金额需为100元的整数倍,且最低投资金额不得小于所选定投基金的起始定投金额。
基金智能定投办理渠道:可通过光大银行柜台办理智能定投业务。
定投未扣款情况有:1、定投扣款日当天账户中没有足额款项;2、基金在扣款日公告暂停定投交易;3、连续三期定投未成功扣款或定投扣款后被撤单,协议自动终止;4、投资过了定投终止日。

基金定投日期和期数:光大银行基金定投日只能为每月的1日~28日;定投期数最大为999期,最小为1期;约定定投金额需符合该基金定投最低金额要求。
基金智能定投投资金额:光大银行智能定投的投资金额需为100元的整数倍,且最低投资金额不得小于所选定投基金的起始定投金额。
基金智能定投办理渠道:可通过光大银行柜台办理智能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终止的情况有:1)定投协议到期终止; 2)客户提前终止(关闭基金定投协议); 3)由于账户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连续失败3次。
定投未扣款情况有:1、定投扣款日当天账户中没有足额款项;2、基金在扣款日公告暂停定投交易;3、连续三期定投未成功扣款或定投扣款后被撤单,协议自动终止;4、投资过了定投终止日。
基金定投的种类有:1)按“月”定投,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首次定投日期的“日”部分须为1日-28日中的一天,约定了每期定投一个月中的第几日发起; 2)按“周”定投,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12周,首次定投日期须为周1-周5中的一天,该日期在一周中指定的位置,约定了每期定投在一周中第几日发起; 3)按“日”定投,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90天,首次定投日期可为有效日期范围内任意一天。
基金定投日期和期数:光大银行基金定投日只能为每月的1日~28日;定投期数最大为999期,最小为1期;约定定投金额需符合该基金定投最低金额要求。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
办理渠道:光大银行网上银行、柜台
提交资料:光大银行阳光卡、有效身份证件。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中的定投中的按周定投是指每期按协议约定的首次定投日及定投间隔周期确定一周中周几发起,按“周”定投协议中,首次定投日期须为周1-周5中的一天,该日期在一周中指定的位置,约定了每期定投在一周中第几日发起。
举例:如首次定投日为2009年5月5日(星期二),定投间隔为每3周发起一次,则自2009年5月5日后每3周的星期二均会发起基金定投。
除按周定投外,定投方式还包括按月定投、按日定投。当投资者选择按“月”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首次定投日期的“日”部分须为1日-28日中的一天,该“日”约定了每期定投一个月中的第几日发起;当投资者选择按“日”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90天;按“日”定投中首次定投日期可为有效日期范围内任意一天。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
基金定投办理渠道:可以通过光大银行柜台和网银办理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日期和期数:光大银行基金定投日只能为每月的1日~28日;定投期数最大为999期,最小为1期;约定定投金额需符合该基金定投最低金额要求。
基金定投终止的情况有:1)定投协议到期终止; 2)客户提前终止(关闭基金定投协议); 3)由于账户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连续失败3次。
定投未扣款情况有:1、定投扣款日当天账户中没有足额款项;2、基金在扣款日公告暂停定投交易;3、连续三期定投未成功扣款或定投扣款后被撤单,协议自动终止;4、投资过了定投终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