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净值收益率:
简单净值收益率是不考虑分红再投资影响的基金净值收益率,计算公式为:其中,NVAt表示基金的期初份额净值,NVAT表示基金的期末份额净值,D表示考察期内每份基金的分红金额。
举例来说,某只基金在t日的份额净值为1元,T日的份额净值为1.1元,期间在M日每10份派息2.5元,那么该基金在这一阶段的简单收益率为:时间加权净值收益率。
时间加权收益率的假设前提是,在基金进行分红时,投资者不取出分红所得现金,而是把分红所得换成基金份额,立即进行再投资。分别计算分红前的分段收益率,时间加权收益率即可由分段收益率的连乘得到。
扩展资料:
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基金
股权投资 的收益是如何计算的 股权投资大致可以分成成本法或权益法两种方法来进行核算: 1、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当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账面价值上,一般保持不变,当然,追加、收回投资则排除在外。 2、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则要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或净亏损,去负担相应自己那部分的份额,并以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主要分成两大部分。 1、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所谓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就是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再按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给投资人。然后将优先分配后剩下的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者按比例在GP和所有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LP提供绝大部分资金的同时,不参与基金投资和运作管理,GP则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与决策,实现基金盈利并获得投资报酬,LP则通过提供资金,最终获得投资回报。 股权投资收益账务处理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的收益大多数是按照股东出资的份额所占比例来分红的,但是在股权投资中,出资人需要看是以什么形式来投资公司,如果是以普通 合伙人 的身份来入注的话,那么是按照公司所开的 工资 来给的。如果是以LP的身份,那么就不需要管理,到期获利。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收益分配首先需要扣除管理费,之后返还本金,给付预期收益,若是还有收益的,应当分配给投资人以及管理人。募集基金应当开设专门的账户。
【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
私募股权FOF指主要以私募股权直投基金为投资对象,采用市场化运作的FOF(基金的基金)。
私募股权FOF的优劣势分析
优势
一是降低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门槛,带来获取高收益的机会。
二是获取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服务,包括FOF管理人在选择子基金方面的知识和子基金管理人拥有的某一投资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
三是丰富投资者的资产配置手段。此外,私募股权FOF还解决了部分基金管理人的募资困难问题,通过私募股权FOF的方式,管理人可以突破相关私募股权募集人数的限制。
劣势
尽管私募股权FOF的运用为投资者提供了多种可能,但实现投资者的良好初衷依然有很多的阻碍。
一是多重管理费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就拥有较高的管理费,而FOF的结构使得投资者需要多支出一层费用,双重管理费进一步摊薄了投资者的收益水平,使得投资者很难通过参与私募股权投资来获取更高收益。
二是双重代理问题。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委托代理关系。相比私募股权直投基金的单层委托代理问题,FOF投资者面临的投资者和管理人,管理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这将会增加投资者目标与管理人目标的冲突,同时多层关系还会加剧投资决策的不透明程度。
三是逆向选择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优秀的管理人往往会倾向于与资金提供方直接接触,资金提供方的学识水平、投资经验以及与对管理人投资观点的认同都将作为管理人是否接纳客户的重要考虑因素。管理人更希望跟高质量的客户打交道,因为高质量的客户更能在管理公司业绩下滑时继续支持投资人的决定,在市场环境不好时收回投资的概率更低。而通过FOF募集的资金来源通常不太稳定,所以FOF资金来源不会成为优秀管理人的首选。2006年红杉资本就曾公开表示将不再考虑FOF作为其投资者。
在本金优先返还模式下,基金并不是就单个项目来进行利润分配,而是将所有项目的利润进行统一计算。
基金利润的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基金的回报首先返还给有限合伙人以清偿其全部本金出资(包括对项目投资的出资,管理费出资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的出资);
2、如果基金的内部回收率不超过优先回报率,则普通合伙人不会得到任何提成收入,基金的利润在返还有限合伙人全部本金后,余下部分将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优先回报率是基金普通合伙人在基金成立时向投资人承诺的投资回报率。美国基金业内惯例是,优先回报通常为8%的年复合率,值得一提的是,和中国不同,美国是一个基本利率很低的国家。如果基金的内部回收率高于优先回报率,则投资人将会得到基于其全部本金计算的优先回报、
3、投资人获得优先回报后,普通合伙人通过追补条款会获得其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部分上获得的20%的提成收入。
4、所有剩下的基金利润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以20%和80%的比例分配。
私募基金利润分配的另一基本模式是按项目分配模式,指该基金每退出一个投资项目会就该项目的投资收益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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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12-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