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房产基金投资公司(美国房地产股票基金)

2023-04-02 18:29:44 证券 阿莫

怎么查美国前10大房地产私募基金,以及这10个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著名投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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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集团是哪个国家的

黑石集团是美国的。

黑石集团,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是美国规模最大的上市投资管理公司,也是世界知名的顶级投资公司美国规模最大的上市投资管理公司,1985年由彼得·彼得森(Peter G. Peterson)和史蒂夫·施瓦茨曼(Steve Schwarzman)共同创建。

2007年6月22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NYSE:BX)。2011年9月,黑石集团首次撤资中国房地产。2021年6月16日傍晚,SOHO中国方面对外回应,宣布黑石已发出全面收购要约;2021年9月10日,SOHO中国发布公告称,黑石对本公司做出不要约收购决定。

黑石集团公司业务

企业私募股权基金

黑石集团从1987年开始建立此项业务,管理了五只普通私募股权基金,以及一只投资于媒体和通信行业的特别基金。黑石的交易遍布全球,不仅包括典型的杠杆收购,还涉足公司转产、少数股权投资、公司合伙、产业合并等领域的业务。

房地产基金

自1992年以来,黑石的房地产基金已成为一项多样化的、全球运作的业务。黑石管理了六只普通房地产基金,以及两只国际性的房地产基金。黑石的房地产基金投资于住宅、城市办公楼、分配和仓储中心以及多家房地产公司。

可销售另类资产管理

该业务成立于1990年,包括管理对冲基金的基金、夹层基金(Mezzaninefunds)、高级债券基金、私人对冲基金和封闭式共同基金。

美国房产基金投资公司(美国房地产股票基金)

美国前十大基金公司是什么?

美国十大基金公司

1、富达投资(1万亿美元)

富达是全球最大的基金公司,它的分支机构遍布全球15个国家,管理的资产高达1万亿美元。

2、摩根士丹利

摩根士丹利是最早进入中国的投资银行,主要投资领域是制造行业、食品行业、饮料行业、家居建材、房地产等等。

3、黑石集团(982亿美元)

黑石集团也被称为佰仕通集团,管理的总资产达到982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独立资产管理机构,也是美国规模最大的投资管理公司。

4、贝恩资本(650亿美元)

贝恩资本是国际上最大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共管理的资金为650亿美元。

5、KKR(835亿美元)

KKR是美国十大基金公司排名中历史最悠久的机构之一,早在1976年的时候就已经成立,总部在美国的纽约,业务遍布全球各地,2013年的时候管理的资产就达到835亿美元。

6、高盛集团

在1869年的时候就已经成立,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投资银行之一,主要投资的领域是银行证券、石油、汽车、通讯等等,著名案例有联想投资、美的、西部矿业等等。

7、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

成立时间是1992年,是一家比较年轻的基金公司,但是管理的资产达到300多亿美元,主要是在技术工业零售消费、航空金融服务、银行业保健制药等等领域投资,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股权投资公司,比较著名的投资案例四联想集团、友友购物、华奥物种集团公司等等。

8、橡树资本

这是家国际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5年,总部在美国的洛杉矶,2013年的时候管理资产达到800亿美元,主要投资的策略是房地产、亚洲及新兴市场股票、日本投资机会、电力基础设施、不良债务、高息债券、可换股证券及次级债务等等,比较著名案例是***房地产。

9、凯雷投资集团

总部设在华盛顿的一家投资公司,在全球有1575个员工,拥有324个投资基金,也是比较早的进入中国的投资公司,在中国的主要投资基金有凯雷亚洲基金、凯雷亚洲增长基金、凯雷亚洲房地产基金等等,它的主要投资领域是IT服务软件业、电信通讯网络、电子半导体芯片等等。

10、华平创业投资公司

在美国十大基金公司排名中,华平在1966年成立于美国纽约,在1994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在中国投资,比如58同城、神州租车、红星美凯龙等等都有华平的投资,它管理的资产为440亿美元,比较专注于消费、工业和服务、能源、金融服务、医疗保健以及技术、媒体和电信等等,著名案例有浙大网络、亚洲医药网等等。

有谁知道REIT'S?想知道详细一点。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国际房地产市场上经过几十年健全起来的成熟投资模式,最早出现在美国,最近几年在亚太地区得到了非常迅猛的发展,新加坡、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等均已经或即将推出相关基金的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英文名称为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缩写后即为REITs,乃是从事房地产买卖、开发、管理等经营活动的投资信托公司,公司将房地产销售和租赁等经营活动中所得的收入以派息形式分配给股东,其实际上是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房地产类的集合资金投资计划。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实质上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或收益单位,吸引社会大众投资者的资金,并委托专门的机构进行经营管理。

目前,我国内地房地产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利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进行融资:

首先,我国内地的房地产商可以通过与海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联手形成战略伙伴关系进行房地产的投资。目前,此类海外基金主要以封闭式基金的方式进入中国大陆,典型的方式有:与开发商就项目合资,直接投资于项目,然后与开发商以股份关系进行利润分成,例如荷兰ING与复地集团松江项目的开发;对开发企业直接投资掺股或成立新的投资公司,例如摩根士丹利和顺驰集团,万通集团和美国房地产基金的牵手;直接在内地成立投资公司,进行项目投资与开发,如麦格理银行投资的第一中国房地产发展集团。国内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提升项目的获利能力、项目风险的管理能力、开发商本身的企业发展能力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等方式将非常有利于获得境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青睐,从而进一步地拓宽融资渠道。

其次,我国内地的房地产商可以考虑通过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方式在香港交易所或者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以赢得境外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当前,中国新《基金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上市,但对于产业投资基金而言,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上市的流通市场远未确定。目前内地许多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发展商(如广州越秀投资、深圳铜锣湾集团)以及一些境内外的投资机构(如凯德置地、深国投)均在探寻将中国内地的优质资产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方式拿到中国香港、新加坡上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5年6月修改了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放宽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地域限制,允许在香港上市的此类基金投资香港地区以外的房地产;而新加坡交易所副总裁兼上市部主任陈伟生也于2005年7月11日率团来华推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到新加坡上市。虽然目前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项目的回报率、市盈率以及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着一定障碍,但前景仍然较为乐观。

美国有哪些著名的房地产公司?

“最受尊敬的地产公司”Centex(桑达克斯)

Centex公司成立于1950年。公司业务相对多元化,涉足的领域包括:住宅建设,金融服务,建筑产品,建筑服务和投资地产。目前Centex公司已经成为美国主要的建筑及服务、住宅建设、金融服务公司。公司的总资产已经超过100亿美元。在财富杂志评选的“美国最受人尊敬的公司”中,Centex公司名列民用住宅行业第一名。自从1969年上市以来,Centex公司从来没有在年报或者季度报告中记载过大的亏损。目前,该公司拥有大约18000名员工。在美国和英国,Centex公司一共拥有超过1500个办公地点和建筑项目。到2004年为止,Centex公司成为美国惟一一个从1968年开始就一直保持由“ProfessionalBuilder”杂志评选的全美十佳美国房地产开发商的公司。

美国房产开发商Centex公司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的成功,是由于公司在自身业务拓展和多元化方面所做出的巨大的努力。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Centex公司将其多元化的发展和房地产产业链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Centex公司并没有盲目地拓展业务,而是有效地发现所处产业链中一些极具价值的领域。Centex公司的主要业务被分为五大部分:住宅建设、金融服务、建筑产品、建筑服务和投资美国房地产。这五个部分既彼此之间相互独立,又是相互支持的关系。此五大业务也组成了Centex公司出色的运营主体。

“美国第二大商业房地产营运商”GGP

General Growth Properties 1954年成立,1993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在美国境内共拥有160座各类商业房地产。其中90家为公司全资拥有,40家为合资项目,其他商业物业由其他投资机构投资,委托GGP地产公司代为管理。GGP地产公司曾经收购了美国JP Realty地产公司,一举获得其旗下所属的18家MALL和26家商业房地产,从此GGP地产公司在美国占据了商业房地产第二的地位。截止2001年底,公司市值达到31亿美元,年度收入8亿美元,资产收益率为4.8%。其旗下160家商业物业,总面积达1301万平方米,出租率达89.2%,上述物业每平方米平均年度销售额达3870美元。2001年收购金额达13亿美元,在美国房地产建商业投资2亿美元。

“美国最大的SHOPPING MALL营运商” Simon Property Group

在美国境内有250多座各型商业房地产及大型商业房地产。公司于1960年成立,1993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是美国证券市场最大的美国房地产基金IPO。西盟地产集团前后经过5次合并重组,其规模持续发展。尤其是1996年,两大家族地产商,即Simon和DeBartolo合并后,其全美第一商业房地产投资商和营运商的角色,几乎无企业可以撼动。截止2001年底,公司90%以上的收入来自旗下商业房地产的租金。2001年公司的市值达61亿美元,总收入21亿美元,企业收益率为5.9%。公司旗下物业数量为252个,总面积1741万平方米,出租率高大91.5%,每平方米年平均零售额达4133美元。2001年收购金额达17亿美元,在建物业投资达3亿美元。

“成立最晚发展最快的公司”Horton

Horton公司是四大美国房地产公司中成立最晚的,但也是发展最迅速的,短短20多年就走完了其他三家50年的路,成为美国售房量最大的公司。 Horton主要从事首次置业、二次置业居民住房业务和房地产金融业务,2003年销售额达到89亿美元,利润7.5亿美元,在22个州44个市场开展业务。

Donald Horton先生从1972年开始进入房地产行业。1978年,Horton开始他在Dallas的建筑生意。当时恰值“可变利率抵押贷款”在房地产行业逐渐被美国各州应用。金融创新降低了消费者购房的成本和风险,引发需求爆增,1978年,美国现房销售达到创纪录的398.6万套,这个纪录一直保持到 1996年。Horton先生抓住机会,迅速拓展房地产生意,到1990年代初,他已拥有或控制25个新屋房地产发展商。

1991年,Horton公司在特拉华州正式成立,主要的执行办公室位于德州,公司随即收购了上述25个前期公司。Horton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建造高质量、精工艺且别具特色的单家独户新房屋,公司通过内部生长和外部并购手段,不断塑造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从1978年到1991年,Horton公司一直以一个家族企业的形式存在和发展。1992年,Horton公司实现第一次公开上市,随之成为股份制公司。1996年,Horton公司挂牌纽约证交所。为了适应纽约交易所上市的要求,Donald Horton缩减了董事会的成员数量,家族企业的成员逐渐从董事会淡出。通过上市,Horton公司从一个家族公司蜕变为公众公司。1950-1960年代美国出现了所谓“婴儿潮”。后来这个群体中年龄比较大的被称为“活跃长者”,他们接近退休或者已经退休,但仍然充满活力,积极追求生活品质。而比较年轻一部分人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中坚力量。体现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婴儿潮”一代人开始显现出强大的市场购买力。未来美国房地产市场机会主要向二次置业和活跃长者市场倾斜,而普通住宅市场走向低落。Horton公司抓住市场机会,从1999年开始关注活跃长者市场,提供多元化的产品线。

“唯一一家三次被专业的建筑商杂志评为年度优秀建筑商” Lennar

Lennar公司,创建于1954年,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的Lennar公司,是美国四大顶级住屋建筑开发商。公司于1971年在纽约上市,总资产逾67亿美元,年营收逾89亿美元,年销售房屋3.2万套,雇员超过一万人,在东部、中部、西部的24个州开展业务。 Lennar公司是唯一一家三次被专业的建筑商杂志评为年度优秀建筑商的公司,多次荣获全国性的建筑设计大奖, 是全美最佳的前20名退休人口社区建筑开发商。Lennar公司的使命:为人们建造一个更好的家,让人们能够在这个家里享受他们生命中最值得眷恋的时光。

1954年, Leonard Miller 投资一万美金建立FR Builders ,在迈阿密开始进入建筑行业,专建家居住宅。1969开始发展并管理商业建筑和多单元住宅。1970年,公司正式更名为Lennar Corp。1971年,Lennar公司在纽约证交所上市。1972年,进入亚利桑那州市场,开始成为全国性公司。1984年,Lennar公司借美国政府放宽房地产金融政策之机,建立Universal American Mortgage Company,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服务。至今,Lennar公司已拥有6个房地产金融服务机构,负责不同的房地产金融服务业务。1990年代中期,Lennar公司开始展开频繁的并购活动。从1996年到2003年,Lennar公司并购了19家公司,其中2000年并购US Home,让公司的规模翻了一倍。

2000 年以后,美国房地产行业整合的市场趋势进一步明朗,Lennar公司通过不断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继续实施以并购为核心的规模化扩张战略。到2001年,公司建造的住房数超过50万套。公司的销售额从1992年的4.27亿直线上升到2003年的89.08亿美元。

“美国零售业最优秀的发展商” Taubman Group

美国专业郊区商业房地产投资、经营及管理的营运商,1950年由私营企业家创建,该公司被认为是美国零售业最优秀的发展商、所有者和管理者之一,公司的财产也是全美国最有生产价值的资产之一。总部在密尼苏达州,至今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1992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1年,Taubman中心平均每平方英尺的销售额为456美元。相比较,整个地区购物中心每平方英尺的平均销售额仅为225美元。Taubman公司在美国郊区购物中心领域内的统治地位使得公司在吸引购物中心租户、百货公司和专卖店方面有很强的竞争力和优势。为了支持发展,兼并和资产管理等活动,使公司保持了租借、结构、设计、财政、市场、顾客调查、公共事务、市场营销、零售分析和中心经营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目前该公司在美国正参与投资、经营及管理的郊区商业房地产总计31家 。

“保持53年的持续盈利” Pulte Homes

成立于1956年的Pulte Homes公司是美国四大房地产公司之一。Pulte Homes公司过去50年里累计建筑了33万套住房,客户市场地域遍及美国大陆本土、阿根廷、墨西哥、波多黎各,总计44个,年销售额高达90.5亿美元,拥有42.94亿美元土地储备。

Pulte Homes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居民住房业务,几乎涵盖所有的居民住房市场,包括首次置业、二次置业、三次置业住房,老年人住房以及国际房地产市场。同时,Pulte Homes公司还经营地产金融服务、建筑材料生产、物业服务业务。PulteHomes公司奉行一贯的价值理念:在最佳的地点为居住者提供超一流的住房和服务!公司的口号是:一旦加入我们的家庭(购买Pulte住房),客户就将享有Pulte提供的终生服务!

作为最优秀的美国房地产公司,Pulte Homes公司保持了53年的持续盈利,在近十年间保持了两倍于市场的销售增长,销售规模从1992年的12.24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03年的89.3亿美元。

“美国最大服务于多户家庭式地产商” Related

1972,史迪文·罗斯创立了 Related 公司,当时被称为 Related 住宅公司。主要开发政府补贴的多户家庭住房,并为其修建筹措长期投资。在当时甚至直到现在,这都是一个独特的视点。Related 很快就称为全国范围内经济房的领先开发商和融资人。

到70 年代末,仅仅8 年之后, Related 的资产净值已达到了4000 万美元,支持了其超过50 个开发项目,总市值超过2.5 亿美元。在上世纪80 年代,公司多样化发展迅速,极大地扩展了其业务及持有股权的种类。新项目包括大规模、商业化住宅以及大型城市办公楼和其他商业项目。同时,融资服务能力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长,成为美国房地产开发商资产负债资金的一个主要提供者。公司还开发了新的融资策略,包括直接销售债券和创建公共基金。为了要抓住全国各地不断增长的机会,Related 先后在迈阿密、洛杉矶和芝加哥开设了办公室。继90 年代初纽约地产市场低迷之后,Related 引领了一个城市和商业的复苏,组建新合作关系,完成了好几个新的住宅和多功能开发项目。1998 年,公司中标开发人人垂涎的位于曼哈顿哥伦布商圈的著名时代华纳中心项目。

随着21 世纪的到来, Related 继续在新的市场、合作伙伴和能力取得蓬勃地发展。不仅如此,公司继续在城市市场上开发知名的豪华住宅项目和大型多功能地产项目。2003 年Related 将它的融资板块, Related 投资公司,卖给了CharterMac,也就是现在的Centerline投资集团(简称:CHC),一个全面服务于房地产融投资公司,六年前被Related 推上市。作为这次交易的结果之一, Related 现在是全国最大服务于多户家庭式房地产的最大的投资者之一。

在2007 年,公司已开发或并购的美国房地产资产已达315 项,总值超过150亿美元,其中包括84,000 多个住宅单位 和1030 万平方英尺(约100 万平方米)的零售或办公项目。另外90 亿美元的开发项目正在进行中。这种规模的成绩使公司将竞争者远远拉开,提供许多明显的优势,包括创造大规模的采购以及拥有谈判话语权;降低建筑成本并且更有效地管理其营业资产。

大家知道国内首只投资美国房地产信托凭证(REITs)的基金是哪只基金吗?

就是房地产投资信托,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缩写(复数为REITs)。从国际范围看,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1960年,世界上第一只REITs在美国诞生。正如20世纪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创新一样,REITs也是为了逃避管制而生。随着美国政府正式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REITs可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REITs开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一种金融方式,一般情况下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目前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REITs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最早的定义为“有多个受托人作为管理者,并持有可转换的收益股份所组成的非公司组织”。由此将REITs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此后,伴随着税法的衍变,REITs在美国经历了数次重大的调整,同时REITs在各国推广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差异,但都没有改变REITs作为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本质。不过REITs与一般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有显著区别:REITs通常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需要满足一定的设立条件等。

从本质上看,REITs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REITs一般只适用于商业地产。

REITs代表着目前全世界房地产领域最先进的生产力。房地产投资信托,是基于房地产行业细分的科学规律,随着房地产六大环节(资本运作、设计策划、拆迁征地、建设施工、销售租赁、物业服务)的分工合作,随着政府执政能力逐渐加强,房地产行业的逐渐规范而出现的。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政府利益,并能有效的实现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规范,所以,强烈建议尽快在我国立法支持并推广。

另外,从REITs的国际发展经验看,几乎所有REITs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靠租金回报投资者,极少有进行开发性投资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1)根据REITs的投资类型不同,可以将它分为三大类:权益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Equity REITs)、抵押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Mortgage REITs)和混合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Hybrid REITs)。

2)按照组织结构不同,可以分为契约型REITs和公司型REITs两种。

3)按照投资人能否赎回的不同,可将REITs主要分为封闭式REITs和开放式REITs两种。

4)按照组建和运营方式的不同和所处发展过程的不同,可以分为伞型合伙房地产投资信托(UPREITs)和伞型下属合伙房地产投资信托DOWNREITs、“合股’’(StapledStock)和“双股"(Paired Share),以及“纸夹’’(Paper Clip)结构。

REITs不仅资金来源广泛,而且是以专业的人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选择及运作管理,因此在可运作的资金规范上、管理上及投资策略的制定上都具有先天的优势。

对于投资者而言,REITs风险低,回报稳定。首先,因为REITs一般是由专业的房地产公司发起并管理的,能够合理地选择投资的项目,并能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所以,相对于我国的由信托投资公司发起的房地产信托而言,从经营管理上大降低了投资风险。其次,由于基金的规模比较大,因而能广泛投资于各种类型的房地产项目,从而分散了投资风险。最后,由于REITs投资于房地产,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有一笔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而且收益率也比较可观。在美国,投资房地产的基金年平均收益率可达6.7%,远远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而且其风险却要小于一般的股票。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与债务融资相比,REITs是以股权形式的投资,不会增加企业的债务负担。如果从银行贷款,房地产企业要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财务压力大,而且房地产企业也难以就那些短期内回报低的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由于REITs的分散投资策略,降低风险的投资原则,其在一个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不会超过基金净值的规定比例,因而房地产企业不丧失对企业和项目的控制权和自经营权。

[编辑本段]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房地产企业一种创新的融资手段,首先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就已经形成了初步成熟的房地产证券化模式。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房地产证券化得到了迅猛发展,英国、加拿大等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开展了证券化业务。 2003年,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运作,其资金管理采取外部管理方式。2005年6月,香港颁布新规则允许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海外地产,并允许借款不超过持有房地产价值的45%。

美国REITs的设立主要由《证券投资法》和有关的税法决定。REITs像其它金融产品一样,必须符合美国1933年的《证券投资法》和各州的相关法律,而税法则规定了REITs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一些主要条件,从而解释为什么了美国REITs在结构、组织、投资范围,收益分配等的发展都会围绕着税法的变更而展开。2003年7月,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布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从业人员资格,投资范围、利润分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香港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美国REITs的结构,以信托计划(或房地产地产公司)为投资实体,由房地产地产管理公司和信托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

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香港REITs每年必须将不低于90%的净利润以红利形式分配给信托单位持有人。尽管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亚洲国家对REITs的收入分配都有要求,但是这些国家对REITs的分配要求与税收条款相联系,尤其是美国的REITs发展基本上是税收优惠驱动,收入分配要求其实是避免双重征税的需要。香港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上市的REITs必须交纳地产税,REITs面临公司资本利得和地产税的双重征税。香港采用的是比较谨慎而且限制性较强的模式,除了对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规定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结构中的各参与方的资格和责任等方面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可见,美国的REITs是始终围绕着税法来发展的,其REITs的起源有明显的税收优惠特征;而香港对REITs的规范不是通过税法中税收优惠的杠杆而实现,而是通过专项的立法、修改投资、信托等有关法律或新建法令,对REITs的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制定了硬性的规定,并没有明显的税收优惠驱动的特征,因而可以说香港的REITs是发展是专项法规型,这种模式对控制REITs这类新产品的风险有积极的作用。美国的 REITs的发展非常迎合市场的要求,所以可以说非常市场化,其REITs市场化导致的结构变异也得益于比较成熟的市场化经济,以及其较成熟的金融体系;而由于REITs在香港的发展历史较短,所以REITs的形成仅仅是在各个专项法规要求的规范框架内,因而REITs在香港也没有形成由市场环境所致的结构上的变异。

我国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架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国外既参与房地产一级市场金融活动,也参与二级市场活动,是房地产金融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重要手段。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是对以银行为手段的间接金融的极大补充。因此,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大大地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完备性,是房地产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

其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分散与降低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安全。从房地产金融的角度来看,引进具有市场信用特征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将一定程度提高房地产金融当期的系统风险化解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

再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疏通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引入,可以避免单一融通体系下银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硬冲击,减缓某些特定目的的政策对整个市场的整体冲击力度,有助于缓解中国金融体系的错配矛盾。房地产的固有特性决定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因此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

1、加快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作为一种新的房地产投资工具,是一个需要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相结合的市场配置资金的投资产品,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和维持整个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进而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健康、理性地发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仅仅只颁布单一的《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法律制定工作细化、完备化,要达到此目标还必须配备一些其他的相关法规。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专门针对投资基金发展的《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等法规。其次,还可制定一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专项管理措施,如对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的限制等等。使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一开始就以较规范的形式发展。另外,还需对目前的税法进行改革,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加快房地产信托专门人才的培养

加快、加强REITs的人才培养。发展REITs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一个专业的房地产信托运营机构或专业人员通常有较强的房地产项目操作能力,对市场的嗅觉灵敏,能在恰当的时点对恰当的项目进行恰当的投资;同时这种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也是证券市场上的分析家。加强房地产信托人才的培养,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信托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与此同时,还需积极促进信托业务所必不可少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服务型人才的队伍建设。

3、防范运作中的道德风险

从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运作经验来看,其经营与管理由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负责。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通常由三名以上受托人或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受托人必须是“独立”的。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可以考虑在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中建立类似的受托人委员会,负责制订房地产信托的业务发展计划,并且要求受托人与投资顾问和相关的房地产企业没有利益关系,还要创造一种环境或制度,尽可能使投资者的利益与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对REITs的发展就显得非常关键。另外,有限合伙形式能较好地解决约束和激励的问题,管理者承担的无限责任以及管理者的业绩回报制度,能将管理者和投资者的风险及利益有效地捆绑在一起,激励管理者努力管理好各项投资以实现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4、建立信托企业信用制度

建立信托企业信用制度,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促进信托市场的诚信,保证信托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信托企业征信体制,划分信托企业信息类型,实现征信数据的开放;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标准化的信托企业征信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罚制度;规范发展信用评级行业;大力发展信托企业信用管理教育。

5、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有的信托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关联方、并由关联公司进行担保,但信托合同中对此没有揭示,使投资者身处风险隐患而不知情。信托投资公司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经审计的年报和重大事件临时报告等,在年报中披露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及公司治理信息,并在会计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等。

鉴于我国目前存在的住房租赁市场远不如买房市场发达,租售比价严重不合理;房地产企业资金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房地产业投资风险增大;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中低价房供不应求,高档住房供大于求等问题,中国内地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建议定位于收购和持有适合中低收入居民租住的住房,并辅以一定比例的经营性公建项目,以平衡租金收入,实现受益人的预期收益。

当前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对中国内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意义深远:一是有助于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为中低收入居民提供适宜的租赁住房;二是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的专业化发展,使房地产融资、开发、物业管理和投资管理等活动相对分离,促进其效率和水平的提高;三是有利于丰富房地产直接融资形式,推进金融体系改革与创新,有效利用社会闲置资金,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为大众和保险业提供了有适当收益、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四是有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周期性波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在中国内地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已具备良好的基础:一是租赁市场的需求潜力将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提供广阔市场。二是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日益成熟,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金融机构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房地产金融秩序比较稳定,为信托基金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国际和国内经验可资借鉴。近年来,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一些信托投资公司以多种形式为房地产投资及管理的各个阶段提供融资,推出了我国内地在功能上接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产品,这些探索对设立信托基金均具有借鉴作用,并积累了一定经验。四是国内的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基金上市发行服务机构,也已具备为信托基金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五是投资者投资这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有收益的。把政府原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的资金整合起来,加上原来经济适用房“补砖头”的优惠政策以及土地出让金等,再加上社会投资和经营性公建的高租金收入,这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回报率不会太高,但一定高于银行存款。

1、可供选择的三种模式。

(1)信托计划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从结构上确立受托人的资产管理职能,在保证基金的投资和收益分配策略顺利实施的同时,有效地保护投资人 (委托人)的利益。目前的房地产信托计划上升到房地产基金的层次上,就要克服其在产品设计上的障碍:一是只具融资性,不具投资性;二是无统一交易平台,面临市场流动性问题;三是债权性质,使得不能像真正的REITs那样参与项目的管理和投资决策。

(2)房地产上市公司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障碍少,以现有《公司法》和《证券法》为根本依据;二是现有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监管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三是这种模式下的基金的股东即为公司股东,回避了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和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冲突;四是国际上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这种模式面临的问题有:一是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对于主要以收购新的房地产项目而实现增长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障碍;二是面临着公司制下公司管理与房地产项目管理混杂所容易出现的潜在利润冲突问题。

(3)封闭式契约型产业基金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可借鉴我国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的经验;二是避开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50%限额比例的限制;三是通过基金的结构从而引入对房地产项目的监管与管理。这种模式面临的问题有:一是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和基金持有人之间有利益冲突;二是缺乏法律依据。

2、选择信托基金。

在上述三种模式中,我们认为,利用现有的信托法规及信托制度,在目前信托投资公司开展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基础上设立本基金,法律、政策障碍少,可行性强,试点工作成功的机会更大。

(1)相对完善的信托法律法规有助于基金的规范运作。2001年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及《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信托法律法规体制已经相对完善,便于基金规范运作及获得有效监督。

(2)现有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本基金的设立奠定了基础。第一,此类计划广泛地投资于房地产,已经为房地产企业、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所熟悉,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第二,信托投资公司已经开始利用此类计划来探索设立本土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途径。如2003年12月北京国投推出的一个计划,就是直接购买一个商铺的产权,信托计划投资者的回报源自商铺的租金收入。该计划在运作原理上已经接近国际上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3、借鉴国外及我国香港、台湾的成功经验。

美国现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一部分是采用信托形式。新加坡及我国香港和台湾上市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也采用信托形式。采用信托形式成立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属于实际上的“信托”;在台湾就明确地被称为“不动产投资信托”,而把该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称之为“基金”。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在借鉴香港证券投资基金模式时,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视作共同受托人,并分别赋予其管理基金和保管财产的义务,两者分别对基金管理不当和财产保管不当负责。但是按照我国信托法,共同受托人所承担的义务是一样的,必须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及保管不当负同一责任。因此,证券投资基金法与信托法存在冲突。

如果我们要借鉴新加坡或香港的模式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同样面临着上述法律冲突。因此,我们认为,借鉴台湾的做法更适合我国内地现行法律体系,在现行信托法律体制框架内完全可以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1、信托基金设立形式。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模式,信托基金采用契约型方式设立,由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以设立信托的方式,发行信托基金受益凭证。参照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采用公募方式,上市交易,存续期间不得赎回,并按照国际惯例赋予其可以增发的功能。信托存续期不低于30年,信托到期终止后,经受益人大会协商可以延长存续期,也可采取发行新的信托基金的方法,按照协议价格或者公平市场价格收购原信托基金持有的物业,实现原投资者的资金退出。

2、信托基金的主要参与者。信托基金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资产管理人和受益人。

3、受益人大会制度。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托基金可引入受益人大会制度,并在信托文件中对受益人大会的相关内容进行约定。受益人会议相当于股东大会,可以就基金管理和运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如投资策略的改变、受托人的撤换、新受益证券的增发、基金终止等等。信托基金各方当事人应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充分发挥受益人大会的作用,规范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建立严密的风险内控制度。

4、收益及分配。信托财产所得各项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相关税、费等支出后,原则上将90%收益向受益人分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实际上是一种集体投资方式,投资者必须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享受投资收益。因此,基金只提供预测的收益率,而不就投资回报对投资者作任何承诺。

5、信托资金的运用。信托资金的运用,主要包括收购和持有适合中低收入居民租住的经济型租赁住房,并辅以部分经营性的公建项目,以平衡租金收入,实现受益人的预期收益。

(1)收购房源。信托基金募集资金可收购现有适合租赁的住房,同时,信托基金还可收购符合信托基金运用方向,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定向建设的住房。定向建设住房的选址地块应为交通便利、邻近市区,具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及产业基础,有较强的土地升值空间,符合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的地区,有利于保证物业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的稳定性。

(2)租金标准。租金构成原则上应包括折旧费、受托人和资产管理人费用、税金、维修费、投资收益五项因素。如在住房建设和运营中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租金水平。

6、配套优惠政策。信托基金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鉴于基金收购物业主要面向中低收入阶层,为降低运营成本,保证信托基金试点项目的成功,政府可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如为信托基金定向建设的住房享受经济适用房建设优惠政策,在信托基金运营中按照国际惯例免缴信托基金层面的企业所得税,对租金收入计征的营业税和房产税等统一按综合税率5%收取,对信托基金首次购买住房作为经济租赁房过户的契税、印花税予以免缴等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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